物业咋收取房贷违约金?
本报5月11日讯 (记者赵泽军)“从未接到过通知,物业却让交纳房贷违约金,不交纳就给予停水停电,这也太霸道了。”11日,家住兰陵县卞庄街道家天下小区的柏先生拨打热线反映称,他通过分期购买了一套住房,之前一直由银行收取房贷,前段时间突然收到物业通知,让其交纳房贷违约金,感觉不理解。
据柏先生介绍,2014年,他通过分期贷款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贷款下来后,我就办理了一张该行的银行卡,专门用于还贷。”柏先生说,办理房贷时,他一共办理了10年的分期,刚开始每月还贷3700余元。为了减轻负担,2016年1月底,他一下子还了10万元的房贷,“这次还完款后,以后每月的还款变为2700余元。”
柏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自从办理住房贷款后,每个月他都按时向银行卡里打钱,然后由银行自动扣除。“以前银行卡扣费有短信提醒,后来感觉就是交个房贷,没有别的业务,就给取消了。”柏先生说,3月13日,他突然收到小区“家天下财务”短信通知,让其交纳房贷本金6648.87元、违约金186元,共计6834.87元,并提供了账号,“提前也没说,刚开始我以为是骗人的,也没在意。前几天到物业交费时却被告知,1月31日到3月31日的房贷由他们代交,要求交纳房贷本金及违约金。”
“每次我都按时向卡里打钱,最近比较忙,也没注意,咋出现违约?”柏先生说,感觉疑问,他就询问了物业,“工作人员称由于我没有及时还款,他们给代交了两个月的房贷,所以要回这部分钱,并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理说应该由银行收取,再说了就算当时你代交了,应该及时通知,我们好把钱及时给你,不能拖着不说,等到了一定时间再收取违约金吧?多次协商,他们就不愿意,称不交纳就给予停水停电,太气人了。”
开发公司:我们通过物业告知
随后,记者根据柏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了小区物业。“收取房贷违约金的是开发公司,我们只是传达督促,具体情况让他们给解释。”在听完情况介绍后,其工作人员称。“确实是我们收取的违约金,我们也不想这样,但该客户违约,我们只能根据双方约定处理。”对此,开发公司办公室赵姓工作人员回复说。
该工作人员称,作为担保单位,在当初小区业主办理住房贷款时,他们向银行交纳了部分保证金。“银行扣钱还款都是有时间段的,在此期间客户必须保证银行卡里有钱,如果还款到期时客户未及时还款或者银行卡没钱了,银行就会扣除我们交纳的保证金,哪怕超过10分钟。”该工作人员说,如果客户这时想起来,再到银行将银行卡充上钱,他们已扣除的保证金也不会退还,“银行扣除的保证金不会返还,这种情况就需要客户到公司财务补上,购房之前我们都有约定,这个客户都知道。”
这种情况为何不及时通知,而是等到了现在?“出现这种情况的还有好几位业主,当时我们多次联系,留的电话要么是空号,要么就打不通,根本找不到人。”对于柏先生的疑问,该工作人员说,银行卡扣钱,一般银行都有通知,现在这种情况肯定是他没有及时还款,“由于他们违约,现在银行扣除了我们交纳的保证金,根据约定,就需要他们补上,并根据拖欠的钱数、天数交纳滞纳金。这都是有约定的,他不归还,我们就给予停水停电,这也是没有办法。下一步,如果其长期拖欠,我们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银行。“确实有这回事,如果到期后客户未及时还款或者银行卡没钱了,我们将从其担保金中扣除,但违约金的收取由他们自己约定。”对此,银行工作人员说。
律师说法:
对此,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称,这种让物业公司给业主停水停电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房贷到期后业主未及时还款或者银行卡没钱了,银行从其担保金中扣除,作为担保人,开发公司就有权进行追偿。如果业主拖欠着不还,开发公司可根据双方的约定通过法院或者其它合法途径解决,但物业公司和开发公司是两个不同性质的单位,如果通过物业公司给业主停水停电方式解决,这种做法不合理。”姜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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