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庭设立
本报8月7日讯 (记者庞尊利 通讯员 李新文)
针对目前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为给全市“铁腕治污”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7日上午,临沂市兰陵县人民法院正式举行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仪式。据悉,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是临沂市首家,是山东省第6家基层法院设立的专业审判庭。
近三年来,兰陵县人民法院审理涉及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37件,其中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 87件,涉案标的1760万元。另外,审理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6件,审理土地、环保行政案件43件,审查执行土地、环保非诉执行案件1230件。
据该院副院长王俊杰介绍,在办理上述案件时,传统做法是按诉讼的类型,分别由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庭办理,该工作模式不利于环境资源法律的统一贯彻和统一司法尺度,从而无法形成环境资源司法的合力。而建立专门审判庭,在一个审判部门形成对整个环境事件的整体认识,避免出现不同审判部门认识角度不一带来的裁判尺度差异问题。
据悉,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于6月19日批准成立,6月30日经批准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副庭长人选任命,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已经选配到位,一共有5人专门负责。“根据临沂市委市政府铁腕治污的实际,结合兰陵县县情,创设了属于我们兰陵县人民法院独有的‘四审合一+’的集中审判模式。”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倪杰说,即集中审理涉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商事、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及上级法院指定的案件。
目前,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还未开始办案,将于下周一正式开始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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