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首家环境审判庭设立
本报7月17日讯 (记者张慧 通讯员王旭民) 近日,兰陵县人民法院经县委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这是全市首家、全省第六家基层法院设立的专业审判庭。
针对目前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为给全市“铁腕治污”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迎合社会各界对环境资源保护的新要求、新期待,兰陵法院于6月19日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兰陵法院结合当地环境资源状况,大胆借鉴外地法院的经验,创设了“四审合一+”的审判运行模式,即把涉环境资源类的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和非诉执行案件均划归该庭统一办理,以此统一涉环境资源类案件的裁判尺度,形成打击涉环境资源类犯罪、保护环境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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