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派“超生流产指标”再现权力任性
■余明辉
为了限制“超生”人口数量,山东临沂兰陵县被指给基层干部下达“流产指标”。记者从多位村干部获悉,2015年4月至今,该县给基层下派4‰的“流产指标”,即1000人的村庄,需完成4名“超生”妇女的流产任务,每个村需完成固定数额计划外怀孕妇女引产的任务,以此提高合法出生人口数量的比例。未完成者或被“就地免职”,导致基层干部争相购买“流产指标”怪象。(据5月23日澎湃新闻网)
客观而言,计划生育是一个复杂、长期和艰巨的工作,许多时候确实需要采取一些非常规动作,比如设置一些严格的指标考核方式,才能对一些地方的相关工作起到强力的推进作用。问题是,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指标管理方式,前提必须实事求是和能够对工作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才行。然而,兰陵县计划生育设置的“超生流产指标”却明显违背了这些基本的原则。
众所周知,一个地方(县、乡、村)超生怀孕妇女是否存在以及到底存在多少,一定程度上是个客观现象,不以上级分配摊派“超生流产指标”的多少而变化,也不以当地总人口的多而多或少而少。这样,硬性统一标准分配筛查指标,无疑与事实不符,不仅作难基层、给基层不必要的无尽压力,也是对实事求是原则的不尊重,无形中伤害的是政府(部门)工作的公信力。
同时,“超生流产指标”不但并不能起到推进计生工作的作用,反而让作假之风泛滥。在压力不断加大,甚至完成指标与否与官帽挂钩的情况下,为了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张冠李戴、拉人凑数,不但花钱到本地医院,而且还到外地医院买流产指标,一张张假的、充满水分的“超生流产名单”,便不可避免地要发生。而这样的虚假名单,不但对现实的计划外生育控制没有任何意义,而且还浪费各方人力物力和财力,促使造假风气进一步泛滥,对下一步计生工作的推进也产生负面影响和形成掣肘。
事实上,通过奇葩摊派“超生流产指标”方式,幻想一劳永逸地做好相关计生工作,无疑直接说明地方懒政思维浓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在没有深入基层、掌握民情的基础上,就依靠手中的权力制定自己认为可行的政策并强行加以推行实施,是地方官员和政府“有权就任性”的再次典型有力体现。
而深入研究不难发现,这种“有权就任性”,就本次事件而言,也并非仅仅体现在兰陵县地方官员和政府,在当地更高层级的官员和政府身上也有一定折射。据报道,兰陵县之所以出台此次奇葩“超生流产指标”,是因为临沂市在2014年山东省计生工作考核中“排名垫底”,给2015年的工作“带来了不小压力”,而“合法出生人口和性别比”是主要考核指标,“都不理想”。其中“兰陵县的计生工作一直比较难开展,长期在临沂市各县区排名中靠后”。也就是说,当地上级的计生排名压力和相关不尽合理的计生考核指标,才是最终催生兰陵县出台“超生流产指标”的最主要根因。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在党和国家大力简政放权,治理任性红头文件,取消各种不合理不合规的评比考核指标等情况下,兰陵县等给基层干部下达奇葩超生“流产指标”,无疑是一个标准的“有权就任性”的典型,显得尤为扎眼。期望有关方面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和修正,莫要让这样奇葩任性的规定再出现了。
红网:很明显,这是一幕为制造政绩假象而上演的“闹剧”。或许部分官员认识上有一个误区:在指标上做做假,顶多不过是思想认识或工作作风问题,只要不贪污受贿,就与腐败扯不上边。殊不知这种虚假政绩上骗国家,下骗群众,更是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
南方都市报:“流产指标”之类僵而不死、顽固不化,实际上是对应于“为官不为”的“为官乱为”,是官场“四风”衍生的怪胎,不但有害无益,而且贻笑大方,更损害制度权威和政府公信。要通过完善决策机制,提升科学管理;深化行政改革,扎紧制度篱笆;加快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规范、约束行政、执法行为,打掉这些“奇葩指标”怪胎。
郭元鹏:为了完成任务而购买指标?那么“钱从哪儿来?购买流产指标的,多是一些村干部,而购买一个流产指标,目前已经被叫卖到1万元。而他们购买指标不大可能自掏腰包。假如这笔钱进入到公款报销的账户上,则暴露出了基层财务的管理乱象;假如没有,那么最终购买流产指标的资金很有可能会“出自老百姓的身上”。
新京报:为了法治的尊严、生命的神圣,也是为中国人口政策留下调整空间,之前一些地方政府推行多年的、没有法律依据的强制堕胎、强制摊派生育指标等“计生执法”,必须被叫停。此次“流产指标”事件,逆时代而动、逆法治而行,必须被及时严厉追责,才能起到彰显依法治国的立木取信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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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兰陵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