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菜园一方净土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任何一个蔬菜生产大县来说,都是永恒的课题,更是永恒的考题。为了让菜园成为一方净土,兰陵县出台了一套国内最为严格的监管制度,通过设立独立专职部门,健全三级监管体系,发动村民、合作社社员自治来严防死守,让违禁违规的农业投入品在兰陵市场无处可遁,不让一棵残留超标的蔬菜流入市场。
2014年,兰陵县共组织县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580个样品,合格率达100%;配合国家、省、市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172个样品,所检测项目全部合格。临沂市农业局连续3年在兰陵县抽取的样品检测合格率100%;从这些量化指标来看,兰陵蔬菜的质量答卷令人满意。
“三层网”管农产品安全
在县城一座不起眼的老办公大院里,几辆农业执法车停在院子里,统管全县蔬菜质量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下简称“农安办”)就设立在此,为正科级单位,有14人编制。“县委、县政府对农安办高看一眼,体现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格外重视,体现出我们一心一意抓这项工作的决心。”办公室主任张贵彬说。农安办与检测中心、农业执法大队三个专职机构,构成了县一级的监管机构。
兰陵在18个乡镇(街道、开发区)设立了农安中心,包含了农技推广、疾病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职责。每个乡镇农安中心建有200平方米以上的检测服务室,配备1-3名检测技术人员。由县财政投资200余万元的农残速测仪等设备可以保证每个乡镇一套,主产区乡镇拥有2-3套。
在村里,全县按照每村1名的标准选配出1024名农管员,持证上岗后,他们将负责对村内的农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克农药也要被监管
3月26日上午,永明农资经营部经理李永明,带着农药样品及相关材料,来到了县农安办的农药经营告知服务大厅,进行审查后,领到了加盖县农药经营服务中心公章的农药经营告知书,并根据进货数量领到了相对应的二维码标签。农民到永明农资部及其下属的零售网点买农药,每瓶农药的独立包装上都必须贴有可追溯功能的二维码标签,甚至1克农药的流向也能被监管起来。农民有权利要求农药销售商提供农药经营告知书,如果商家无法提供,则可以认定为违规销售。农药经营告知制度结合二维码标签追溯制度,几乎堵死了违禁、伪劣农药流入兰陵菜园的渠道。据估算,每年全县有超过600万张标签被使用。
据张贵彬介绍,该项制度从2012年推行。根据规定,当地所有的农药批发商,都必须对进货的农药进行告知。批发商必须拿着营业执照,“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产品执行标准证书)、产品包装标识等进行告知,并领取二维码。其他零售商进货时,必须查验告知书,并索要相对应数量的二维码。由于采取了一些技术手段,条形码无法被仿冒。县农安办工作人员李晓说:“同一厂家生产的不同批次的产品,生成为二维码时,其产品代码也是不一样的。”李晓说,哪怕是说明书不规范,也不能被登记,更不能流入市场。
在销售环节,执法人员只要发现农药没有二维码。或者扫描出的条码信息有误。便可以基本判定该批次农药有问题。李永明说:“现在老百姓都知道带条码的才是正规产品。”同时,兰陵县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每举报一例,经查实属实的,奖励举报人5000元。
菜农自治管农药
2014年,兰陵县的蔬菜主产镇向城镇创新性地开展了“联户担保、菜农自治”。也就是说,菜农按照3-5户的规模,相互签订担保协议,相互监督。村民委员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甲方,有权利对农残超标的农产品进行销毁;作为蔬菜种植户的乙方,自愿结合签订联保合同书后,有义务向上级监管部门举报、投诉村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作为和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一旦发生农残超标,自愿、无条件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小组销毁处理,如实向镇村监管人告之销售渠道。如果种植户因违反有关规定而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除将农产品销毁外,作为丙方的担保户自愿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小组每次500元人民币的担保罚款。据了解,自实施以来,向城镇所有菜农,都参与到了这种联户担保中去,但无一受罚案例。今年,这种方式将在兰陵县全面推开。
在向城镇的郭西蔬菜产业园内,每一座大棚上不仅有编号,而且还公示了大棚的种植户和联保户,农管员高思运的电话也公示在上面。高思运介绍说:“135个大棚的种植户都签了相互担保协议,至今没有发生过一例使用违禁农药的事件。”在这个蔬菜产业园,农业投入品都是统一采购,违禁农药的使用概率几乎为零。两种管束机制叠加,高毒违禁农药几乎在这里完全失去了藏身之地。
新闻推荐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把计划生育工作做到实处,紧紧围绕“提高合法生育率,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这两项中心任务,兰陵县神山镇召开了全镇机关工作人员、村三职责...
兰陵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兰陵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