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没挣到钱为由拒发工资 莒南一工程承包人被追刑责
农村大众报莒南讯(通讯员徐向田陈同洋)莒南县有一老板在雇用13名工人建设工程完工后,以自己没有挣到钱为由拒不支付12.9万余元的工资。日前,该老赖老板被当地警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12月25日,莒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破获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强。马某强,男,43岁,河北省武安市人。据查,2018年年底,马某强在莒南县承包了一项工程项目,自当年11月份开始雇用张某政等13名工人进行工程建设,至2019年1月份工程结束,期间马某强共拖欠所雇用的13名工人工资共计129089元。张某政等工人多次讨要却被马某强以原工程项目施工计划有变动、自己没有挣到钱为由拒不支付,且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然拒不支付。
目前,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马某强已被莒南县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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