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生意纠纷砸对方车辆被追刑责

山东法制报 2020-06-16 10:48 大字

近日,一男子因与他人的生意纠纷,竟然砸坏对方两辆汽车而铸成大错,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6月10日,莒南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破获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经查,今年4月1日23 时许,在莒南县十字路街道某村,刘某与租赁其大院的王某因电力及设备使用等问题产生纠纷,一怒之下竟用石头将王某停放在大院门口处的两辆桑塔纳和奥迪汽车玻璃及引擎盖等处砸坏,造成两车损失6800 余元。6月10日,刘某因故意毁坏财物涉嫌犯罪,被莒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徐向田孙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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