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买车汇款后,车老板跑了 警方多日侦查,在淄博将骗子抓获

沂蒙晚报 2019-01-25 16:37 大字

本报1月23日讯 (记者朱武涛 通讯员徐向田 王康华)莒南县从事二手车买卖的葛某通过微信与他人谈妥了一笔收购10多辆旧车的生意,可他按约定汇完款后,对方却消失了,他连对方是哪里人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对方姓名。莒南警方经过多日侦查,于1月18日将这名骗子在淄博抓获。

2018年11月23日,从事二手车生意的莒南县岭泉镇的葛某走进了当地派出所,称他被人以卖二手车为名骗了17800元钱。葛某非常郁闷地告诉民警,他也不知道对方叫什么,他们是通过微信认识的。因为自己是搞二手车生意的,经常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买卖车辆信息,曾经卖过2辆车给对方,每次对方都是微信先转款再来开车,一直信誉挺好,这不,就轻易相信了对方,结果上当了。

民警继续询问,来开车的人大约25岁左右,身高1米8,中等身材。2018年11月21日,对方给葛某来电,说他那边有2辆帕萨特和 1辆捷达,总共5800元钱,问葛某要不?如此实惠的生意,葛某动了心。对方马上通过微信转来照片,车辆状况尚可,葛某当即将5800元钱通过微信转给了对方。

第二天,对方又说手上还有6辆普桑、2辆面包车及皮卡等共11辆车,问葛某要不?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最终以12000元总价成交,葛某又通过微信将钱全部转给了他。对方收到钱后答应葛某尽快将车辆通过物流发出。可是到了2018年11月23日,约定的车辆没有如期来到,葛某隐约感觉有些不妙,想到自己连对方是哪里的、姓啥叫啥都不知道,于是催促对方发货的同时询问对方的真实姓名。

很快,对方发过来一张名为李某的身份证。可葛某仔细查看发现照片上的人明显与来取车的人长相不符,葛某心中生疑,对方百般解释。后来葛某多次拨打对方电话,却无法接通,深知自己被骗的葛某走进了当地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莒南县公安局岭泉派出所立即立案展开侦查。通过详细了解案情,民警根据相关线索对葛某的微信汇款收款人的身份进行追查。 1月18日,莒南公安通过多警种密切配合,在沂源县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波抓获归案。

据调查,今年25岁的李某波靠倒卖二手车赚些外快。到案后,嫌疑人对使用他人身份证冒名骗取葛某17800元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波已被莒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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