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法院,严惩环境污染犯罪“不手软”

山东法制报 2019-01-18 14:50 大字

近年来,莒南县人民法院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严惩一切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努力为莒南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水清土净的生态美县建设作出贡献。在环境污染案件审理中,该院始终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积极探索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恢复性司法理念,采用增殖放流、补栽补种等形式落实环境违法犯罪人员的环境修复责任。2018年,该院共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11件,其中巡回审判案件2件,公益诉讼案件1件。

2018年 12月25日,莒南法院对全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宣判,王某兴、 朱某涛、高某媛等11名被告人因非法处置有毒物质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共同承担环境修复费用236000元,引起良好反响。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对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共同承担环境修复费用的判决给予充分肯定。邹旭赵楠

新闻推荐

莒南:新时代崛起一座新城

莒南讯多年来,莒南县委县政府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依托重点城建项目拉动,城市扩容蹄疾步稳,城市布局日趋合理,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

莒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莒南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