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取缔燃煤锅炉获改造补偿金
本报10月23日讯 (记者付茜) 记者获悉,根据《关于下达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预算指示的通知》,莒南县获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奖补资金78万元。
今年以来,莒南县严格落实省、市关于燃煤锅炉清理、取缔指示要求,将燃煤锅炉整治作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之一,并将此项工作列为2015年度全县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结合县情实际制定了燃煤整治方案,成立了经信部门为牵头单位,环保、质检等为成员任务单位的燃煤锅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中坚持排查与整治并重,边排查边整治,发现一个取缔、改造一个的整治原则,经常性地开展回头看和“复查”活动,严厉打击处罚“死灰复燃”、“停而不拆”等问题。全面完成了建成区54台10吨/小时及以下承压燃煤锅炉,40台10吨/小时及以下常压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工作。
据了解,此次获得的78万元补偿金将经有关单位协商,报县政府批准后,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相关方面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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