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临时停车”屡酿祸端
本报6月16日讯 (记者衣方杰 通讯员徐家伟 徐向田) 随着高温天气的到来,很多车辆驾驶人选择在相对凉爽的夜间行车,也由此引发了多起因夜行司机临时停车不当而诱发的交通事故。
10日晚21时许,一辆挂江苏赣榆牌照的货车行驶至342省道莒南县坊前镇路段时,司机行驶中发觉车厢货物有些倾斜,临时停车整理时被后面驶来的一小型汽车追尾,造成后车驾乘人员2人受伤,车辆严重损毁;6月13日晚22时48分,莒新公路莒南大店镇路段,王某驾驶轻型货车行驶中与一辆临时停放在路边的农田收割机发生事故,造成货车驾驶人严重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毁。
对此,交警部门提示,夜间驾驶人应切实注意行车安全,切勿随意停放车辆;夜间停车一定要选择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带,坡道、弯道及夜间视线不良的路段严禁停车;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其它情况,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
粗心大意往往导致悲剧发生,夜间停车稍有不当就有可能诱发事故,作为驾驶人一定要汲取血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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