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态发言(按发言顺序)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朱承增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部署要求,坚决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向大气污染宣战”的号召,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这一重大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决战决胜。工作中,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肃查处大气污染背后的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把查处大气污染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纪律审查和行政监察的重点工作,紧盯每一个环境污染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腐败行为,特别是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官商勾结、充当违法企业保护伞、收受贿赂、失职渎职等违法问题,及时调查,从严从快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重要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动态监督,突出时间节点,督促县区、责任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定的节点时限,不折不扣抓好任务落实。通过提醒谈话、约谈、下达监察建议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责成相关部门限期进行整改,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三、从严执纪问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敢于担当、敢于亮剑,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中的失渎职行为和典型案件,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迟缓、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逾期完不成工作任务,弄虚作假、推诿扯皮、虚于应付、瞒报谎报、影响全市大气污染案件查处或防治工作大局,联动配合部门敷衍塞责、履职不到位的,纪检监察机关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按照“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的要求,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及时公开曝光。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亓宗宝
一、高度重视环境污染,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这一重大决策部署
作为法院院长,我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这一重大决策部署,法院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为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美丽临沂建设贡献力量。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处污染大气破坏环境犯罪。与公安、检察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加大对环境监管失职犯罪、阻挠环境执法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对符合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坚决从重惩处,该判处实体刑的,必须判处实体刑;该附加适用罚金刑的,坚决判处罚金刑,切实发挥刑法的打击、震慑功能,始终保持对污染环境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让污染环境者人财两空。
加大调处力度,依法促进污染纠纷妥善解决。坚持调解优先,借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解决受害群众的实际困难,促进矛盾纠纷妥善化解,防止纠纷演变成群体性事件。正确处理大气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与涉环保企业权益之间的关系,对产能落后、污染环境的企业,加大司法干预力度,通过先予执行、财产保全、足额赔偿、强制执行等多种方式,用足用好司法措施,引导、推动企业尽快转型升级,走绿色发展之路。
强化监督支持,依法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准确把握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行政审查职能,妥善化解相关行政争议,推动行政部门执法更加规范,程序更加公开、透明,促使行政相对人自动履行环保义务。开通涉大气污染非诉执行案件绿色通道,对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罚决定,该强制执行的坚决执行,依法维护行政处罚的权威和效力,最大限度地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环境安全和公共利益。
三、密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防治大气污染工作合力
加强与公安、检察、环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推动大气污染工作的整体合力。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开展,与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抓紧研究制定环境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实施方案,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实行立案登记制,畅通案件受理渠道,确保环境污染诉讼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抓紧成立环保案件专业化合议庭,实行“三审合一”,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中院将利用每两个月一次的新闻发布例会,与宣传、司法、电视台等部门加强合作,向社会及时通报法院受理的环境污染方面的典型案例,切实发挥好裁判的规范、指导、评价、引领作用。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鲍峰
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深入,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统筹谋划和部署,明确职责,勇于担当,为尽快改善临沂市空气质量、保护好一方蓝天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破坏空气环境的各类犯罪。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能,把破坏空气环境的刑事犯罪作为打击重点,适时介入,从快办理。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办案,准确定性,确保办案质量。积极开展立案监督,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认真进行调查,依法监督立案。强化侦查意识,注重深挖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背后的贪污受贿和环境监管失职犯罪,对发现的线索,紧紧盯住不放,坚决依法查办。建立完善挂牌督办制度、请示汇报制度、备案审查制度、信息收集反馈制度,进一步形成案件办理的长效机制。
三、讲究方式方法,确保执法办案效果。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及时研究协调重大复杂案件,统一执法标准,形成打击犯罪合力。与环保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沟通协调机制,随时了解掌握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情况,认真落实“两法”衔接的制度机制,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切实促进依法行政。注重加强对大气污染案件的研判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治理防范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建章立制、完善监管。坚持关口前移,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环境监管失职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坚持惩治与保护相结合,既坚决惩治犯罪,又注意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切实避免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应有的负面影响,促进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张春义
全市公安机关将认真领会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公安机关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充分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
一是严格落实机动车环保准入制度。凡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现行排放标准的新购机动车,一律不予注册登记;凡未取得环保检测标志的在用机动车,一律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合格标志,不允许上路行驶;凡无环保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环保合格车型证明的外地机动车,一律不予转入登记,确保全市车辆尾气排放环保达标率达到100%。
二是扎实推进黄标车淘汰限行工作。力争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临沂市的2015年底淘汰90631辆黄标车的目标任务。合理划定禁行区域,严格黄标车禁行管制,最大限度遏制黄标车违规上路。同时,会同环保、交通部门开展经常性联合执法,及时查处高排放车辆以及排放明显可见污染物的车辆,最大限度减少尾气排放污染。
三是深入推进机动车“四非”治理工作。扎实组织落实全市汽车销售维修企业汽车配件质量大检查、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日常监管、机动车注册登记专项核查等工作措施,杜绝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情形发生,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减少机动车尾气超标准排放给大气环境带来的危害。
四是持续推进渣土车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抓源头、抓过程、抓经常,围绕建筑工地、运输企业、承运车辆、路面整治、宣传教育等重点环节,常态化实施渣土运输工地、倾倒场地、运输路线“两点一线”全天候多方位监管执法,严防漏管失控,严厉查处渣土车无证上路、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不篷盖或篷盖不严、沿途扬尘撒漏污染等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五是严查严打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与环保执法部门的联勤联动机制,努力形成环保问题违法犯罪打击工作合力。坚持主动作为,网上网下并重,全方位收集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情报信息,及时评估风险,妥善应对处置,努力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市工作大局。
罗庄区委书记:
段卫东
我们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力以赴抓整治,全面打好大气污染防治这场攻坚战。
一是从严抓好重点企业治理。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和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三个一批”、大气污染防治加严措施要求,切实做到五个一律:该限产的一律限产,明确限产比例;该停产的一律停产,落实断电措施;该处罚的一律实施顶格处罚;该扣押的一律扣押;该移交公安机关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
二是加快推进“转调创”。实施工业结构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对非法产能严格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关停淘汰,开展急需提升类产能倒逼转型、一般允许类产能提升改造行动和重点支持类企业做大做强活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全区经济结构由工业主导型向工商复合型转变。
三是综合施策改善空气质量。对已取缔的城区范围内10t/h及以下燃煤锅炉开展“回头看”活动,对非建成区内4t/h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或取缔。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加大渣土运输车辆整治力度,加大对餐饮油烟污染、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秸秆焚烧的查处力度,继续推进城区范围内和年销售量800吨以上加油站的三级油气回收治理,按照市里三年行动方案,完成各年度黄标车淘汰、车用油品治理、能源结构调整任务。
四是健全环保执法监管机制。立即开展环保执法大检查、大排查、大清查行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区级领导班子挂帅包抓环保治理项目,对大气污染治理项目一包到底。对土小企业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一经发现,坚决彻底拆除取缔。
五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每个街镇派驻1-2个督导组,督导街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街镇、部门,第一次在全区通报批评,第二次约谈主要责任人,第三次启动行政问责。凡是企业被曝光或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一经查实,在严肃查处企业的同时,追究所在街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涉及分管领导、监管部门的,一并进行追究。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赵志德
全市环保系统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敢打硬仗、勇于担当的信心和决心,以超常的力度、过硬的作风,迅速行动,坚定不移当好治污攻坚的排头兵。
一、全力以赴,坚决完成治理任务。严格落实《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部署,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燃煤锅炉整治和城区环境容量控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把每项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责任人员,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期完成。
二、严格标准,确保污染治理效果。严格执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新标准,严格落实工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规范,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加强治理工程把关,严格项目竣工监测,坚持一企一策、应治尽治、应改尽改,切实做到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加强监管,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坚持刚性执法、铁腕治污,采取夜查、突查、巡查等多种方式,加大现场检查频次,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对违法排污、违法建设、规避监管、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等行为,敢于亮剑,坚决从严查处、从快查处。对涉及违法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交制度,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对环保干部不认真履职、失职渎职的,不迁就、不袒护,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四、着眼大局,竭力搞好协调服务。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责任,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进一步转变作风,坚决反对官僚主义、衙门作风,把服务理念贯彻始终,为县区、部门和相关企业提供环保技术和信息支持,在企业工艺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方面跟踪服务,引导高污染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经济健康发展中发挥最大作用。
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树峰
我们将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临沂市焦化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着力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加快环保项目建设,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今年计划投资1.8亿元,将现有湿法熄焦工艺改为干熄焦工艺,配套建设发电工程,3月初开工建设,今年年底前完成。我们还将对地面除尘站、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以及蒸氨系统进行提升改造,以适应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排放标准的要求。我们计算过,按照排污费阶梯收费标准,减少污染物排放少交的排污费,完全能够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费用,甚至还有结余,实现节能减排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二是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计划今年6月完成清洁生产绩效评估并通过评审,实现降低生产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企业综合效益的目的。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在前期焦炉煤气合成甲醇、甲醇驰放气生产合成氨的循环经济项目基础上,继续深挖潜力,建设高浓度酚氰废水综合利用项目,副产热能用于南部循环园区供热,今年年底前完成。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提高环保责任意识。我们将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继续加强环保宣传培训,健全完善环保责任制,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切实做到不环保不生产。同时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企业实际,立即梳理需要改进和有待完善的地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迅速落实,坚决把环保整治作为当前企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市人大代表、莒南县妇联主席:
汲广秀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将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依法履职,积极支持、参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强化大局意识,坚决拥护和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头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政方针,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带头执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以时不我待、主动作为的决心和勇气,积极投入到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具体工作中去。
二、熟悉法律法规,履职尽责为民。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环保法》,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善于发挥人大代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优势,掌握第一手资料,撰写高水平、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为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三、发挥职能优势,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妇联密切联系广大妇女同胞的优势,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去。在企业,大力开展“企业环保巾帼先行”活动,动员女企业家对污染力度大的设备予以拆除、对生产技术落后的设备进行革新,实现产品和生产环境升级换代无污染;在市区,广泛宣传普及节能、低碳生活知识,重点倡导妇女使用节能器具、积极绿色出行,争做“两型家庭”;在农村,深入开展“美在农家”活动,引导妇女搞好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净化,禁止焚烧秸秆,培养健康卫生好习惯,推动全市城乡环境卫生彻底改观。
四、加强团结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参加生态环保、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支持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议案、建议办理落实力度;充分发挥模范示范作用,带头开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全民的资源环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为全市人民享受到“碧水蓝天,繁星闪烁”的优美环境贡献力量。
市政协委员、兰山区政协副主席:
王观利
我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按照市政协岗位创优活动的部署,积极履职尽责,争取为大气污染治理尽一份绵薄之力。
首先,认真学习新《环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参与市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会议等协商议政活动,竭力为大气污染防治呼吁。针对临沂市大气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机动车尾气、打击企业偷排超排、监测数据造假、取缔燃煤小锅炉、产业结构调整等关键环节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准参政议政的着力点,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听取群众的建议和呼声,摸实情,托实底,说实话,出实招,利用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会议发言、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新意、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上水平。
其次,积极投身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去。结合本职工作,立足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农工党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团结、带动广大群众和党派成员,从一点一滴做起,身体力行抓好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以实际行动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监督作用,与违法排污、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对耳闻目睹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环境行为以及监管中的漏洞,通过政协渠道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或直接向环保部门举报,寓支持于民主监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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