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司法局:法企联动,搭起中小微企业服务的“连心桥”
费县司法局紧紧围绕中心大局,落实省市县“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积极建立和推行律师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搭起中小微企业服务“连心桥”,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全县中小微经济高质量发展。
首先是围绕“ 一个目标” ,完善规章制度。围绕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这个目标,该局联合县工商联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和推行法律服务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行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先后召开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工作启动会议和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工作推进会议,明确指导思想、 目标任务、 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积极引导、鼓励、支持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中小微企业有效流动,通过提供全方位、高质效的专业法律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其次是依托“ 两大中心” ,畅通服务渠道。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实行“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一站式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电话专线、网络平台对接融合机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天安排1名执业律师值班,设立法律咨询专线,利用“中国法律服务网、山东法律服务网和山东政务服务网”三大网络平台,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风险防范化解服务、权益保障服务和行政决策服务等,对中小微企业需求的法律服务事项对症下药,方便中小微企业“请律师、办公证、求援助、找调解、寻鉴定”;实行“一站式服务”,提高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已开展各项服务200余次。另外依托人民调解中心化解企业纠纷。健全县—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作区—村居(社区)四级网络体系,利用费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镇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工作站等调处平台,发挥411名专职调解员队伍和 79名特邀调解员作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中小微企业常见的劳务纠纷、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等矛盾纠纷进行调解。截至目前,已调处各类纠纷60余起。
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费县司法局还积极开展“三项服务”。“法治体检”进企业。开展“ 法律服务进企业” 专项活动,为企业与政府涉诉涉法事务提供咨询等“普惠式”法律服务。在全县组建12个中小微企业经济法律服务团,以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基础,组织 79 名法律顾问为辖区内178个重点中小微企业开展一次免费“法治体检”,针对辖区内中小微企业的各类纠纷和集中风险点,提出法律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共向社会发布各类法律服务指引、法律常识 200余条,向法律顾问单位发送法律意见、提示数量280余条。同时,举办《民法典对企业经营影响》等法律讲座50余场次,编印和发放有关法律服务资料5000余件。推进中小微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更及时、更直接、更深入地预防中小微企业的经济纠纷和经营风险。
“公证服务”进企业。 监督指导公证处认真办理企业并购、招标投标、拍卖、抵押等公证业务,开展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公证服务工作,规范交易行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维护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设立、流转、权利救济、争议解决等过程中有关合同和保全证据等事项的公证服务,保护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 目前,已办理相关案件60余起。
“法律援助”进企业。 对中小微企业和员工法律援助“开绿灯”,组织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人员深入中小微企业开展公益法治宣传,做好中小微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对中小微企业里的农民工和困难员工申请法律援助,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畅通“绿色通道”,实现应援尽援。目前,已办理相关案件251余起。下一步,费县司法局将进一步“问需于企、问需于民”,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陈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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