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司法局推动“免罚清单”落地落实 惠及124万户市场主体

临沂日报 2021-11-25 08:33 大字

本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张斌 邵明习 通讯员 范涛)近日,费县鲍女士经营的青菜批发部售卖的一批芹菜被查出农药残留超标,按照相关规定,她将面临5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由于鲍女士的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符合“免罚清单”的内容,市场监管部门做出了免罚的决定,并根据她提供的信息,找到了产品源头,对其进行了查处。

为优化营商环境,市司法局近年来推动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全面推广“免罚清单”机制经验做法,进一步扩大清单适用范围,对市场主体在更大范围内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让更多市场主体有了获得感。

临沂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124万户。如何把‘免罚清单’落到实处,服务于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对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科长赵国湘告诉记者,为切实用好“免罚清单”,市司法局围绕市场主体实际需求,建立健全了“四防”机制,即“防不用、防难用、防没用、防滥用”,让好政策落地生根。

“我们通过加强业务培训,适时组织联审、会审,并鼓励企业积极反映行政执法机关落实“免罚清单”情况,防止‘有政策不用’的发生。同时,还加强案例指导,健全‘免罚’程序,实现了标准、口径、尺度的三统一。”赵国湘说。

免罚不等于免责,免罚不免监管。市司法局要求各执法单位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及时跟进指导制定整改计划,并适时组织复查验收,宽严相济,在卸下经营者“担子”的同时,也加上了“紧箍咒”,达到引导和强化经营者自律的目的。

推行“免罚清单”,会不会成为执法者不作为的借口?为了防止这一情况,市司法局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对于擅自放宽或变更使用条件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另外,定期进行电话回访、案卷评查,严督实查防止政策“滥用”。

“‘四防’制度的建立健全,让‘免罚清单’落实更加精准有效,让刚性监管向差异化监管、柔性监管、适度监管转变,让企业投资兴业更安心也更有信心。”赵国湘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作出不予处罚案件17018件,从轻减轻处罚案件74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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