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四项保障”,完善“三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 “法治护航乡村振兴”的费县模式
近年来,费县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重突出“四个护航”,重点构筑“四项保障”,通过完善“三治”融合治理体系,倾力打造“法治护航乡村振兴”费县模式,切实解决了乡村治理体系的短板弱项,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水平。费县先后获评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城市、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
实施“头雁护航”
筑牢组织保障
为乡村振兴引领法治新航向
坚持高位推动,拧紧“法治这根绳”。费县围绕乡村治理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在科学研判、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费县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6个方面23项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压实部门责任,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纵横协作配合,下活“护航一盘棋”。县委政法委牵头揽总,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指导,深入乡镇、村居帮助解决难题。各成员单位发挥专业专长,凝聚护航乡村智慧,县法院打造“费县诉讼不费事”服务品牌,畅通涉农司法服务“绿色通道”;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强化对乡村生态资源的司法保护;县公安局全面推进“警察村民”机制,筑牢乡村平安根基;县司法局开展法治乡村建设“五个一”工程,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县交警大队打造村居“一站一室、两员”模式,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乡镇(街道)主动认领法治建设任务,集中基层政法力量,合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强化法治思维,力促“法治入心入脑”。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决策。开展领导干部普法考试,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推动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把法治乡村建设纳入镇村干部培训计划,突出抓好基层干部法治教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重点培育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1648人,夯实了法治乡村建设根基。
实施“平安护航”
筑牢法治保障
为乡村振兴优化发展软环境
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夯实乡村平安根基。推进枫桥式派出所、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化法庭、实体化乡村综治中心建设,推动资源整合、力量聚合、工作融合和信息共享,搭建畅通快捷的服务平台,着力解决群众的司法需求。建立软弱涣散党组织动态排查整治机制,开展“村霸乡霸”问题专项整治,铲除乡村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健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实施社区矫正对象及刑释人员的“回归工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安宁工程”、社区戒毒人员的“阳光工程”、留守儿童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暖阳工程”,严防乡村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发生。
深化警民联防联治,净化乡村治安环境。公安机关创新推行“一村一民警”“三警三联”工作机制,340名民警成了“警察村民”,“访民情、解民忧,化矛盾、防风险,查问题、治乱点,大巡逻、保民安”,强化乡村治安集中整治,严打农村各类违法犯罪,进一步净化乡村社会治安环境。
深化审判检察职能,强化涉农司法保障。聚焦诉讼服务,实施“亲民”工程。畅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坚持调解优先,适时开展巡回审判,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放在前面,在乡镇群众诉求接待大厅创新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群众需要,法官报到”,提供权威法律指导,解决诉求纠纷,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今年诉前调解结案315件。聚焦专项检察,实施“护民”工程。开展“为蓝天助力与河(湖)长同行”专项行动,强化水生态领域检察监督,对17条重点河流进行拉网式排查,发送专项检察建议14份,其中许家崖水库管理处等五单位不全面履职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聚焦司法救助,实施“为民”工程。不让贫困群众在共享司法发展中掉队,对困难群众开展司法救助,向13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5.71万元。
实施“服务护航”
筑牢自治保障
为乡村振兴织密依法自治网
构建“立体化”防控体系,提升自治新动力。以“雪亮工程”为载体,搭建“1+4”应用平台,持续推进视频监控加密增亮,对农村盗采沙石、环境污染等重点区域进行“扫盲除患”专项建设。目前,整合乡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1.5万余个,县乡村三级480个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构建群防群治格局,全县建立425支由当地村民组成的平安志愿者服务队,常态化开展平安巡防,实行积分管理,实现“我的社区我防护”。
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自治内生力。在“3456”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基础上,创新推出“三官一律”(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网格,担任法治指导员,打造“本土化、专职化、全科化、法治化、规范化”五化网格队伍。创新建立“三员一团”网格联勤联动工作模式,推行“红色网格+平安社区”建设,实行“党建引领、网格吹哨、部门报到”,与视角费县“有话您说”平台对接,网格事项闭环办理,一键直达,实现“我的网格我的田,我在格中走,事在网中办”。
提升专业化司法服务,提升自治向心力。打造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利用法律服务网、费县法律服务微信公务号等网络平台;全天开通12348和0539-5020148两个服务热线。推进实体、网络、热线有机融合,推行实体平台“一窗办多事”,线上平台实现法律咨询、法律事务“掌上办”“指尖办”。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下沉,组建“一村一法律顾问”和律师普法讲师团,编写《费县农村法律知识300问》,为农村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菜单式”精准法律服务。针对当前农村合同清理专项活动,推出“法治把脉、法律问诊”活动,审查合同1.2万份,规范瑕疵合同3000份。开通“半小时乡村法律服务圈”,加大乡村法律援助力度。今年以来,办理法律援助651件,为群众减轻诉讼成本300余万元。
实行“小微化”治理模式,提升自治约束力。梳理建立村级权力清单,将涉及所有服务事项等“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建立百姓议事会和乡贤参事会“两会”制度,通过百姓议事会对村级事项进行全方位监督评议,由乡贤参事会发挥自身智慧和感召力,在乡村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展现独特优势;依托“村民说事亭”“老邵茶馆”“七点说事”等载体,通过村级民主恳谈、村民说事等民主自治形式,广泛听取民意,实现“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实施“和谐护航”
筑牢德治保障
为乡村振兴建好法德共融圈
深化“4355”乡村大调解体系。着力推进“一体化”调解机制和“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创新打造“大张小张说法”“实话石说”“五诊工作法”“周四有约”等工作品牌,引导群众从信“访”变信“法”,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新局面,化解工作体系被确定为基层社会矛盾有效调处化解“山东标准”,并在全国农村社会治理论坛上获奖,打造了“枫桥经验”费县升级版。
深化法德共建工程。坚持法治主导、法德共进,开展费县好人、见义勇为模范、法治示范户、最美志愿者、好媳妇好婆婆评选等活动,努力倡导优秀道德风尚。将普法“一间屋”“一面墙”“一条街”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融合打造为“法德讲堂”“法德书屋”“法德文化长廊”,将普法歌谣、墙体漫画、传统美德故事等法治和道德知识,以潜移默化的形式传播到基层群众心坎里。
深化法德文化引领。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将道德教化融入法治文化,创作《我是社区网格员》《扫黑除恶快板书》等节目,开展普法广场舞大赛、法治文艺晚会、“一村一场戏,每场都有法治节目”等活动,促进群众法治意识和道德修养双提升。
费县初步打造了“法治护航乡村振兴”费县模式,建立起利益有保障、纠纷能化解、矛盾能消融的乡村秩序,信访案件、治安警情、农村诉讼案件均较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下一步,将继续深化以群众为中心的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新模式,着力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乡村建设体系,为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编后
当前,我国农村仍然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之中,城乡关系深刻调整,乡村社会加快分化转型,村庄治理结构规则秩序持续变化,乡村治理面临着许多需要破解的挑战和难题。
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等6部门,在全国选择115个县市区启动乡村治理试点。为推广成功经验,先后发布了54个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推动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费县积极行动,实施“头雁护航”“平安护航”“服务护航”“和谐护航”,完善“三治”融合治理体系,基层信访案件、治安警情、诉讼案件均较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法治护航乡村振兴”费县模式成效显著,其经验做法值得推广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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