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拍卖时间:2020年6月29日上午11时
拍卖地点: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会议室
拍卖标的: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下列债权:
1、李先锋在费县农商银行马庄支行贷款30万元,贷款期限自2008年9月30日至2009年8月10日,由李学强、孙庆来、付佰宝、张传利、尚广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12427.88元及利息。
2、张传法在费县农商银行马庄支行贷款13万元,贷款期限自2008年9月30日至2009年8月6日,由李学强、李先锋、刘建民、明伦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41035.18元及利息。
3、刘广斌在费县农商银行员外贷款9万元,贷款期限自2007年5月8日至2008年5月8日,由胡入玉、王兵、孙新明、李永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房地产抵押,现结欠贷款本金2218.07元及利息。
4、刘贵岭在费县农商银行梁邱支行贷款12万元,贷款期限自2011年4月23日至2012年4月4日,由张涛、王兆勇、张兆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16460.71元及利息。
5、孙景华在费县农商银行梁邱支行贷款39万元,贷款期限自2016年6月27日至2017年5月20日,由李飞、李东营、朱德芳、赵明学、孙景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342344.85元及利息。
6、巩家同在费县农商银行大田庄支行贷款8万元,贷款期限自2015年3月11日至2016年2月10日,由张言宁、巩家鹏、巩家凯、巩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39634.47元及利息。
7、聂守才在费县农商银行岩坡支行贷款6.9万元,贷款期限自2009年8月7日至2010年7月10日,由郑向清、郑夫江、侯庆存、林海华、陈开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元及利息。
8、林本杰在费县农商银行岩坡支行贷款6万元,贷款期限自2010年6月13日至2011年6月10日,由陈元秋、林清良、林清来、林超、李云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758.79元及利息。
9、付志高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19万元,贷款期限自2011年5月25日至2012年5月10日,由付志玉、付志民、王以宝、马启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3331.69元及利息。
10、陈洪生在费县农商银行费城支行贷款5万元,贷款期限自2008年2月18日至2009年2月10日,由王全秀、刘建、王永东、王松、吕文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6510.27元及利息。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日,有意向者可向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保全部了解详情。
意向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和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于2020年6月28日17时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联系电话:0539-8135277
公司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121号
临沂瑞丰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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