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积极推动《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落地出台

临沂日报 2019-11-29 10:56 大字

“美丽乡村也要立法了,这真是太及时了,我们正盼望着这类条例能够及时出台呢。”近日,市农业农村局一行到费县大田庄乡开展《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草案)》立法调研时,闻讯而来的大田庄乡周家庄村村民显得尤为渴望,无不对《条例(草案)》的内容连连称赞。

如今的费县大田庄乡,每一个村庄,都是一幅浓淡相宜的山水画,每一户农家,都洋溢着其乐融融的和谐气氛。据周家庄村村委委员王孝才介绍,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建设下,农村环境越来越美,面对络绎不绝的游客,乡村的环境、容量与管理等都在经受着标准考验,如何把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巩固好、维护好,也成为村里和乡里都在考虑的问题。村两委和村民也都盼望能有一条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和管理的法规能够适时出台,助力乡村振兴。

周家庄村民的殷切期盼,费县费城街道老君崖村和新刘庄村的村民同样能够感同身受。老君崖村党支部书记董勤玺和新刘庄村村民陈贵华都真诚地对即将出台的《条例》给予建议,并期盼《条例》能够尽快出台,期盼着有更多、更好的政策和法规来护航美丽乡村建设。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支持广大农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打造生态宜居家园,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使命所系、责任所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制定出台了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按照“串点成线、连片扩面、梯次推进”的总体思路,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十百千”工程。目前,已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92个,在建42个,建设美丽乡村重点片区30个,在建16个,辐射村庄450个。

但从全市情况来看,由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时间短,农村面广量大,村庄基础差、底子薄,不少村庄短板缺项较为突出。主要体现在: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还未启动;超过50%的村庄没有编制规划,水、厕等农村基础设施欠账较多,80%的村庄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村容村貌亟待提升,部分村庄还存在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现象,全市美丽乡村覆盖率仅为10%;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一些村庄还存在重建设轻管护、重数量轻质量等现象;融资渠道不宽,资金问题仍然是阻碍美丽乡村建设步伐的主要因素。

为了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保障和推进临沂市的美丽乡村建设,制定一部符合临沂市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通过法规的制定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规范和解决临沂市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叫响“好山好水好风情、美丽乡村看沂蒙”的沂蒙品牌贡献立法力量,为打造具有沂蒙特色的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法治保障。

在这一背景下,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充分结合临沂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形成了《条例(草案)》共计八章六十五条送审稿,并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条例(草案)》的内容包含了美丽乡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将解决现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立法重点,适度超前设计,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推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

条例还对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促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设定等都做了进一步明确说明。目前,《条例》正在稳步推进,待进一步修订完善后将正式印发实施。

临报融媒记者 武光玉 周成刚 张国蕊 王青 赵泽军 通讯员 田中锋 文秀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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