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州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州消委会常务副会长丁淑娟就州工商局2016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答记者问
2016年,甘孜州工商局加大消费维权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力度,着眼“转理念、转态度、转质量”,着力“升技术手段、升畅通扩面、升群众满意”的消费维权“三转三升”标准,打开消费维权新常态。近日,州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州消委会常务副会长丁淑娟接受了《甘孜日报》记者的采访,就全州2016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作了简要介绍。
问:工商部门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部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甘孜州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您能简单介绍一下吗?
答: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是国家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州工商局认真履职,开展了系列的工作,下面我从六个方面来简要介绍一下2016年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大力推进
一是建立了甘孜州旅游市场消费维权快速反应机制,重点围绕国道317、318线的旅游大通道和“两环一区(环贡嘎山、环亚丁旅游经济圈、康北康巴文化旅游区)以及各县特色旅游景点的旅游市场,开展旅游市场消费维权工作。以此为依托,抽调全州业务骨干102人组建了“消费维权快速反应队伍”、38人组建了“消费投诉受理绿色通道”,及时处理发生在州内的消费纠纷。二是加强12315综合服务平台管理,聘请专家对全州消费维权工作人员进行了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同时制定了《甘孜州工商局12315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在全省全面应用“智慧工商”软件后,12315综合服务平台已和“智慧工商”平台整合,这将更加有利于12315行政体系的发展与科学的运用,更加有利于消费维权工作的跟进。三是建立健全节假日值班制度,在国家法定假日和州内敏感期时期严格实行“12315”24小时消费投诉值班制、分流制、督办制,保证消费者的诉求得到及时满意的调处。四是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使其真正成为解决消费纠纷、提供维权服务的前沿阵地,目前全州已建成“一会两站”站点325个,做到村村有站点。
二、“先行赔付”试点工作率先开展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州工商局、康定市市场监管部门经过研讨、谋划,确定三家企业为康定地区试行“先行赔付示范店”。2016年3月9日下午,州工商局副局长席小康为三家“先行赔付”示范店进行了授牌。并经过多次联系、指导三家企业单位将“经营者首问责任和先行赔付”相关制度和承诺书进行上墙,在商场门口设立LED屏幕,在收银台电脑主屏和柜台设置“首问责任和先行赔付”温馨提示等,打开了甘孜州“先行赔付”工作的局面,其它各县将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循序开展“先行赔付”工作。
三、“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有声有色
去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组织开展了以“新消费,我做主” 消费维权年主题广场宣传活动,通过倡导“新消费 我做主”的绿色消费理念,为营造甘孜州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和试点“放心、舒心消费城镇”创建奠定基础。一是各成员单位和企业在康定情歌广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形式开展纪念活动;二是设立伪劣产品展示台。在广场设立假冒伪劣产品展示台,包括:“三无”食品、侵犯商标的酒类产品、假冒虫草及鹿茸等,吸引了众多群众前来咨询,工作人员认真讲解,广泛宣传,旨在通过假劣产品展示,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由企业代表向消费者进行承诺。在活动现场,由中石油公司负责人带领公司职工共20人在现场公开进行“中石油加油站点质量、计量服务诚信经营承诺”活动;四是严格落实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值守工作,3月14-15日,严格按照省工商局要求落实专人24小时值守12315申诉、举报热线。
州政府副秘书长陈荣出席本次活动,16个消委会成员单位,以及部分经营者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活动。15日当天,州级工商部门及消委会共受理类消费咨询50余件,现场受理消费投诉2起,发放各类宣传单、手册2500余份。
其余各县分别开展了宣传日活动,现场受理了消费投诉6件,消费咨询200余件,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集中销毁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
四、“诉转案”工作对接机制取得成效
为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案件查处工作,有效化解消费纠纷,提高工作效率和社会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州工商局强力推进“诉转案”工作,将“诉转案”与贯彻落实《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紧密结合,形成在投诉中找案源,在线索中查违法,以查处违法行为推动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2016年完成“诉转案”3件。
五、“诚信守法户”创建工作全面铺开
为落实全州旅游发展战略,州工商局率先在海螺沟启动“诚信守法”示范创建工作,通过一年来的试点工作,对海螺沟景区营造公平有序的旅游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经请示州政府同意,拟在全州开展涉旅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户”示范创建工作。为此,制定了《甘孜州“诚信守法户”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甘孜州“诚信守法户”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甘孜州“诚信守法户”鼓励与支持暂行办法》 、《甘孜州消费争议先行赔付暂行办法》相关规范性制度。广泛征求各消委会成员单位意见,再形成正式规范性文件下发。
去年海螺沟对178户优秀民营企业进行了表彰授牌,今年又对24户优秀民营企业进行了授牌,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共完成了202户“诚信守法户”的创建和授牌工作。最近又在全州范围内新确定了20户优秀民营企业和50户优秀个体工商户作为下一步“诚信守法户”的示范对象。
六、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依托州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综合服务平台,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通过“消费维权快速反应绿色通道”及时分流、处置消费者申诉举报。2016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397件,并一一进行了答复;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71件,调解71件,调解率100%,争议金额16.9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2万元。
州工商局发布消费预警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对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查,并进行处理的监督检查活动。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工商局的规定,通过运用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随机产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经营户、以及检查人员名单。采用“双随机”抽查、大数据监管等创新的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强化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和社会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州工商局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辖区内流通领域建材、黄金珠宝以及羽绒制品质量进行抽检,在2016年共开展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5次,共119个批次。其中:在康定、海螺沟景区开展贵金属、珠宝玉石商品抽检30个批次,不合格产品为15个批次,立案查处14件,罚没款4.1万元;在泸定、丹巴开展彩钢瓦商品质量抽检18个批次,不合格为16个批次,立案查处7件,罚没款为14.5万元,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了下架处理。按照谁组织实施谁负责公示的原则,将不合格商品信息录入《甘孜州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溜溜康巴网上进行了公示;开展钢材商品质量抽检,此次抽检了8个批次,5个批次合格,3个批次不合格;在康定、泸定、丹巴等7县开展羽绒服、羽绒被38个批次的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15个批次,合格23个批次;在泸定、丹巴开展内墙乳胶漆、壁纸粘胶剂25个批次的商品质量抽检,全部合格。
工商部门对州内流通领域市场抽检的49个批次不合格产品部分进行查处, 2016年共计查处不合格商品案件21件,罚款18.06万元。同时,全年共开展6次不合格产品及经销企业查处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753人(次),执法车辆118台(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16873户,有力地净化了全州流通领域市场环境,保障了全州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在此,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请谨慎消费!并注意保存好相关有效凭证,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同时警示经营者:在经营中,请诚信经营,合法经营!若发生不法经营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法给予查处!
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
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目前,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经济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对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也日益凸显,制约了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互联网+”发展战略的实施。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是对网络经济中损害消费者权益不诚信经营行为的抵制,也是对建设放心无忧网络消费环境的呼唤。
“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倡导网络经济下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完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三是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建设消费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新闻推荐
◎预警:临沂市连发道路结冰橙警和暴雪黄警◎战雪:全市多部门行动起来齐保秩序安好◎备暖:热力公司启动紧急预案提压升温◎防雪: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停课一天2016年冬天已尘封在记忆中,临沂的小伙伴们...
费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费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