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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贼”为发网络红包拼了

沂蒙晚报 2015-08-06 23:24 大字

本报8月5日讯 (记者朱武涛 通讯员袁堂娟) 费县费城街道某村的王某,和陌生网友互动发红包乐此不疲。为了多发几个红包,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王某重操旧业,用工具撬别10余个小区的地下室,盗窃居民的烟酒、电动车等物品价值3万余元。7月24日,费县公安局钟罗山派出所民警将涉嫌盗窃的王某抓获,顺便把收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抓获。

今年2月以来,费县多个小区连续发生夜间撬别地下室盗窃烟酒、电动车等案件。由于案发时间一般在夜间,嫌疑人得手即逃,案件侦破难度大。费县公安局钟罗山派出所民警经过大量的走访摸排,发现案发现场的监控中出现的都是一个年轻人,身高1米70以上,在经过监控时,这名男子故意低头快速经过。民警发现这名男子盗窃手法娴熟,从进小区到盗窃到溜走,最短的时间只有2分钟20秒,得手后用电动自行车或者脚踏三轮车将烟、酒等物品带走。被盗的居民根据嫌疑人作案迅速、得手即逃的特点,给他起了个“秒贼”的外号。

这些案件,涉案价值虽然不大,但是涉及到10多个小区,社会影响大。可是,办案民警只知道“秒贼”的身高,不知道他的具体相貌。为了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民警对辖区内有盗窃前科的人员逐一摸排,发现费城街道某村的王某曾有多次前科,身高和“秒贼”相近。在县城某小区附近查看监控时,民警发现“秒贼”在县城一小区附近消失了踪迹,便推测其在附近居住,便立即展开走访调查。7月24日,民警在走访时发现王某恰巧就在这个小区租住,并在其出租屋内发现了部分被盗的烟、酒,还查获了作案工具。

经过审讯,王某供述自今年2月以来,先后蹿至费县10余个小区内,撬别地下室、储藏室门锁,盗窃电动车、烟、酒等物品,涉案价值3万余元。民警发现,王某盗窃烟酒等物品都被他低价卖掉了,而换来的钱,一部分被王某用来吃喝玩乐,一部分被他用来发了网络红包。

29岁的王某是个农民,因为好吃懒做,学会了盗窃。走出监狱后,王某学会了上网,听说通过发网络红包很时髦,谁发的红包大,谁发的红包多,就证明谁有身份,人缘好。为了赢得网友对自己的尊重,王某不仅开通了网银,而且频繁在网络上发红包,沉浸在虚荣中不能自拔,甚至放弃了夜间休息的时间,频繁发红包。为了弄来大量的钱发红包,王某只有铤而走险,频频盗窃。当民警对王某讯问时,王某一再表示自己是鬼迷心窍,为了发红包实施盗窃。

民警在王某的手机上看到,自7月24日凌晨1点32分到下午5点43分,王某一共发了40个网络红包,最大的红包数额为60元,最小的为5元,其中10元的红包 27个, 5元的红包 11个,其中两个红包的间隔时间最短,仅隔了20秒。

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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