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闯红灯并辱骂交警被行拘

民族日报 2018-11-26 10:01 大字

本报讯(记者马健)日前,永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发现有一名女子不顾湍急的车流,无视行人信号灯穿过了路口。面对这一情况,交警将该女子拦下,并对其闯红灯的行为进行劝阻和教育,但该女子不但不顾交警劝阻,反而辱骂交警。在此过程中执勤交警呼叫指挥中心,随后公安民警将女子带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查:2018年11月2日17时30分许,行人郭某在十字路口行人红绿灯为红灯的情况下穿越马路,经执勤交警劝阻不听且辱骂交警;事后,郭某对自己辱骂交警的事实也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郭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决定。

交警提醒: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红灯面前“宁等三分,莫争一秒”,保障个人出行安全。

法律链接: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35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以及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属于妨碍执法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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