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爱生恨杀3人残忍男子昨伏法
本报讯5月30日,曾给临夏州永靖县坪沟乡罗山村朵家人带来巨大伤痛的李国强伏法。这个终年26岁的男人,在凌晨残忍杀害该村村支书朵某和其女儿霞霞(化名)、妹夫张某3人。省高院终审判决李国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最高院核准并执行。
新房发生血案3人被害
距离永靖县城20多公里的罗山村是个移民村,这里的村民原来全部属于坪沟乡友好村,2011年整体搬迁到了此地。2011年6月,罗山村村支书朵某正张罗修建新房,为了方便干活,朵某及其女儿霞霞、妹夫张某就住在正修建的新房中。
6月28日早上7时许,工人照常上门干活,但眼前的景象惊煞众人:朵某与张某居住的房间内殷红一片,门帘上、墙面上、床板上随处可见喷溅的血迹,两人头面部可见多处严重损伤,连同居住在另一房间的霞霞,屋内3人全部死亡。
经鉴定,三名死者均系被他人用钝性物体多次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死者霞霞生前曾发生过性行为。警方对现场提取的烟蒂、霞霞体内残留精液进行DNA检测后,确定均为嫌疑人所留。在霞霞居住的屋内,警方发现写着“李国强,住刘家峡镇便民旅社7号房”字条一张。
提亲4次遭拒心生杀念
李国强,原友好村村民,青海省拉瓦水电站职工。36小时后,藏匿于深山中的李国强被抓获。记者了解到,他与霞霞是小学同学,霞霞家境富裕,他却出身贫寒,技校毕业后在青海水电厂上班。虽然家境存在差距,但李国强却与霞霞相恋多年。2010年11月,李国强鼓起勇气上门提亲,但去了4次均被拒绝。霞霞的父母不仅坚决反对,同时为女儿物色好人家。
2011年6月,霞霞自称要与别人订婚,决定与李国强断绝关系。那一刻,李国强动了杀念,他辞去水电站的工作,专门购买斧子、刀、绳子等作案工具。案发前七八天,李国强从青海潜回坪沟乡,落脚于便民旅社7号房。从下定决心到真正下手,李国强有过犹豫,直到6月26日霞霞与别人订婚。
跳河自杀未遂终获死刑
6月28日零时许,李国强携带凶器翻墙入院,潜入朵某房间杀害熟睡的朵某、张某。来到霞霞房间后,霞霞告诉他要与别人结婚,李国强遂对霞霞下了毒手。作案后,李国强跳河自杀,但被水冲到岸边捡回小命。之后藏匿于附近深山中,直到被警方抓获。
临夏州中院审理该案后,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李国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4万余元赔偿。李国强以量刑过重提出上诉。省高院在审核案件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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