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史镜鉴 刘琰:清廉自律 务实为民

聊城日报 2021-01-05 08:38 大字

刘琰(1651年—1711年),字公琬,号介庵,又名黄山先生,今阳谷县东八里营村人。他康熙三十年举进士,文学造诣颇深,著有百首诗歌,曾被康熙盛赞为“清代李白”。刘琰历任翰林院检讨、江宁知府、江西学政等职,居官清廉,义不苟取,贫困终生。

刘琰自幼家贫,但他即使天寒地冻导致手脚皴裂,也要坚持勤学苦读,铸就了严格自律的品性,也为日后做官清廉务实打下了坚实基础。任职翰林院检讨时,他撰写的一篇贺文颇得康熙盛赞,翰林院掌院学士韩菼更是称赞刘琰“文章冠十五国之先,人望在数千载之上”。后经李光地举荐,刘琰被任命为江宁知府。任职期间,针对把守龙江关的士兵对携带日用品等物资过关的百姓敲诈勒索的现象,他改革吏治,大推百姓告状的方法,在每个城门的出口处放置10片屋瓦,并用盖有官印的纸封好,受欺者可以击碎瓦片向守城官吏告状,将敲诈勒索的士兵绳之以法。如此一来,龙江关税务多年弊病得以根除,刘琰也被当地百姓称为“击瓦太守”,江东一带百姓称赞刘琰这种做法具有“龙图包老”之风。

刘琰做官既讲究兴利除弊,又注重廉洁自律。他担任江西学政时,负责选拔人才,每次组织所属府州文武童生考试,必先作文示范,以自己的言行鼓舞应试者。并一再强调选拔真才真学,坚决杜绝严托请辞、收受贿赂。在他的影响下,江西学风、文风焕然一新。

一怀明月,两袖清风,是刘琰一生为官的写照。据《江西通志》载:“刘琰去官日,几不能治装。巡抚郎廷极率属捐俸,以资其行”。原任监政观察韩西崖曰:“学政试满无路费,本朝六十年来一觏而已!”刘琰为官十几载,始终清廉修身,离任回乡时竟拿不出盘缠,正如他在《旋辕》诗中记载道:“一轮明月闲中得,两袖清风淡处忙。”充分体现了他清廉自守、不为物役的崇高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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