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中院:,打造行政纠纷化解的“聊城样板”

山东法制报 2019-06-21 19:00 大字

6月11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揭牌仪式。聊城市副市长成伟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聊城中院院长黄伟东主持揭牌仪式。这一市级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的正式成立,标志着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已在全市两级法院基本实现全面覆盖。

近年来,聊城中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创新案件审理裁判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自行政争议和解机制启动试点以来,我市法院已经高效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案件,大批复杂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聊城中院副院长张晓辉如是说。

创新机制,积极化解行政纠纷

近年来,聊城中院积极推动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在具体做法上,积极探索创新行政争议和解机制,前期在辖区基层法院阳谷法院开展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试点工作,案件立案后开庭审理前,经当事人同意将案件导入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进入审前和解程序,期限内无法达成和解的继续转入诉讼程序,力争最大限度地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审理之前。

与此同时,聊城中院还积极推动跨区域管辖行政案件改革。 2018年 6月 1日起,全市法院开始实施以当事人选择权为核心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将8个基层法院划分为两个片区,当事人可在各自片区选择任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截至2018年底,全市法院共受理依当事人选择跨区划管辖行政案件62件,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诉权和案件的公正审理。另外,两级法院还不断深化裁执分离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制度,不断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案件范围和数量,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84.33% ,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原告疑虑。

延伸职能,合力化解行政纠纷

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聊城两级法院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普遍建立了与政府法制部门、人社、国土等部门定期就法律适用疑难复杂问题召开联席会议的机制。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行政机关开展专题培训、撰写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等方式,提高行政机关执法办案质量和应诉水平,对典型性行政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案件庭审。

2018年 10月16日,聊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郭建民、副市长成伟、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共计120余人观摩了聊城中院行政案件庭审,并在聊城中院召开现场会议部署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的构建,有力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行政纠纷的产生。”聊城中院行政庭庭长孙金昌说。

高效办案,切实化解行政纠纷

据介绍,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的建立,丰富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和手段,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增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枫桥经验”在聊城落地落实的重要举措,势必将为打造发展质量更高创新活力更强的宜业宜居新聊城贡献一份法治力量。

近年来,聊城中院积极创新机制,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已经协调化解330件一审行政案件,占所审结一审案件的15.74% ,有效降低了群众的诉讼成本,提高了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效率,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要以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的成立为契机,继续深化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担当作为,全面提升行政司法服务水平。”聊城中院院长黄伟东表示,要努力打造行政纠纷化解的“聊城样板”,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在新的起点实现新的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王希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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