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泳危险多,不能仅靠警示牌
近日,清风湖公园成了很多市民夜晚游泳消暑的好去处。一到晚上,清风湖边就变得热闹非凡,来游泳的人络绎不绝。记者发现,“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警示牌随处可见,但市民却视而不见。与此同时,还有许多家长带着孩子到金湖银河的西湖岸边游泳。由于西湖的建设工作还没完工,各项救护措施还不到位,且河中多是淤泥,水中暗藏危险。(7月22日《黄三角早报》A04)
夏日来了,酷暑难耐,为了消暑,大人孩子纷纷涌向野外水域,于是,野外水域便常常上演“下饺子”的游泳盛景。看起来,这好像是一件很惬意的事,但是,到野生水体游泳毕竟不同于在游泳场馆游泳,隐患真的很多。
一是在野生水体游泳,没有可靠的救援保障措施,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二是市民对于野生水体各处的情况往往搞不清楚,极易陷入大自然制造的“陷阱”之中。西湖是从盐碱地上挖出来的,防护网下游水底是沙,上游水底就是淤泥了。平地上,人踩到淤泥中就很难拔腿,别说是在水中了。三是由于人多,有些人往往会产生盲从心理,跟着游泳技艺高的人到深水区游泳,极易引发安全事故。而人们的救生设备只是一件从小摊上买来的游泳圈,其质量很难令人放心,一旦游泳圈质量出现问题,就将生命安全逼到了悬崖边上。四是有些人安全意识差,警惕性不高,这从有人在防护网上荡秋千、还有人在防护网的上游游泳就看得出来。
尤其令人可怕的是,许多孩子掺杂其中,也做了游泳大军的一员,而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都很差,一旦发生危险,极有可能将鲜活的生命交给死神。生命是脆弱的,对每个人而言,生命就是一切,尤其是孩子,因溺水而夭折的事件每年都在各地上演。
看起来,夏日里人们走向野外游泳是自愿行为,所以很少听到有关部门加以规劝、组织力量进行保护的行为,最多在野外水域竖立一块“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牌子,可是这样的牌子在人们的集体无意识面前,脆弱得不堪一击。
实际上,从关心市民的生命安全出发,除了安全警示牌,有关部门还应该多加宣传,引导市民提高安全意识,不在水域冒险,同时可以向市民提供高质量的救生防护设备,哪怕低价有偿使用也行。进一步说,城市管理者在规划城市建设时,要增加游泳场馆的规模,以此拦截到野外游泳的人群,同时在夏日里多开辟一些临时性游泳安全区。游泳安全区的水不要太深,并且备有救护设备以及救护人员甚至配备医疗人员与救护车。
生命面前无小事。一个生命遭受戕害,对于别人可能影响不大,但是具体到本人,就是灭顶之灾,而具体到其家庭,便是无尽的伤痛、永远的伤痕、沉重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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