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特别收益金
石油特别收益金,指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按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原油的月加权平均价格确定。
石油特别收益金是指在国内原油销售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时,国家按一定比例从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所获得的超额收入中征收的特别收入。从2006年3月26日起,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领域和所辖海域独立开采并销售原油的企业,以及在上述领域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开采并销售原油的其他企业,均应按规定对因原油价格超过40美元/桶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的方式,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按月计算、按季缴纳,征收比率为20%至40%。特别收益金国际惯例被称为“暴利税”。
新闻推荐
不要皱眉,即使在伤心的时刻,因为你从不知道有谁会醉心于你的笑容。———网友人之所以痛苦,一是求之不得,二是舍之不得。老天在送你一个大礼物时都会用重重困...
阳谷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阳谷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