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财政统发工资人员个人所得税
本报岚山讯(通讯员 王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有关政策规定,岚山区财政局积极做好个人所得税扣缴工作,从2016年7月起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工作进行了规范。
所有岚山区级财政统发工资人员个人所得税由财政部门代扣代缴;除财政统发的其他事业单位人员,个人所得税由各单位自行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根据地税部门提供的扣税标准,参考省级和市级的经验做法,计税基数为:应发工资扣除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独生子女费、物业补贴,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7月份,该区区财政局共通过工资统发系统规范了全区2590人的个人所得税代扣,共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13万元。此次规范个税扣缴工作,引导和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提升了对税法的遵从度,实现了“全员”、“全额”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并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作为常态化工作抓实,及时按月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义务,为全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提升了社会公众形象。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 邢慧 通讯员管西燕)如今,在东港区西湖镇小花社区,每一位工作人员手里都有一本记录着社情民意的《民情日记》,这个本上记录了他们每天走街窜巷、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倾听民生的方方面面...
阳谷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阳谷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