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糊涂账 箍紧微权力 莘县“三资”清理破除农村积弊

聊城日报 2021-10-12 11:3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苑莘 通讯员 徐庆卫)近日,莘县樱桃园镇王庄村以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为契机,收回了10多年前形成的“大棚带地”,解决了存在多年的集体土地被占用问题。这些“大棚带地”将按照“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保底分红”模式,被用于土地运营、产业带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由于历史原因,莘县农村集体经济在资金、资产、资源方面存在不少积弊。“过去,为了提高群众发展大棚的积极性,一些村庄采取了发展大棚免租金租种集体土地的做法,产生了很多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樱桃园镇干部刘久岩介绍。

为持续强化“小微权力”监督,让村里的“糊涂本”变成“明白账”,莘县县委将“三资”清理工作作为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要办的第一件事。清查资金收支凭证、清点资产保管使用、审核土地承包合同……他们坚持“一张清单”定范围、“一本账目”算金额、“三方联审”定底子,由村“两委”干部、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集体“三资”逐项梳理、登记汇总,实现一村一张“三资”清单,真正将“家底”弄清。

对清理出的合同问题,莘县严格按照合同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解决,对协商无法解决的矛盾纠纷,则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妥善处理。

张鲁镇某村6户村民在其承包集体土地合同到期后,迟迟不退还承包的土地,也不续缴承包费用,村委会遂向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立案审理,6户村民同意支付土地承包费,并与村委会签订了新的承包合同。

“三资”清理工作开展过程中,莘县组织180余名镇(街道)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动,解答相关法律问题,修订完善有关合同,并就合同法、物权法和协调处理问题合同等知识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在大力开展“三资”清理的基础上,莘县用活集体“三资”,将清理出的集体资产、资源用于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增收,着力推动乡村振兴。

该县积极引导各村因地制宜,采取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对成方连片土地实施托管等措施,突破集体增收瓶颈,为乡村振兴提供源头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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