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失信行为说不
□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桐
消费安全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也是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和保障。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商家失信经营,市民不可避免地会在消费中遭遇陷阱或纠纷,有些人自认倒霉吃哑巴亏,有些人勇于维权,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我在东鲁街道一农资超市购买了大棚塑料薄膜,使用还不到一年,就出现了损坏现象。购买时,超市老板承诺两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给予更换,但我多次联系商家,却被告知塑料薄膜是因为个人原因导致损坏,无法更换。”日前,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鲁市监所接到了市民徐某的消费投诉。
有诉必有应。东鲁市监所立即就此事进行实地调查。调查过程中,商户坚持认为是消费者自己操作不当导致大棚薄膜损坏。当监管人员要求商户出示质检报告与合格证时,商户也借故拒绝。见此,东鲁市场监管人员决定凭借对大棚膜生产过程及行业的了解,试图耐心与商户进行协商沟通。
“作为农资超市,要把服务好老百姓放在第一位,更要诚实守信的态度,履行应尽的售后服务责任。如果只考虑个人店铺的商业利益,忽视了消费者的满意度,不仅会对自己经营造成影响,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头来得不偿失。”听取了监管人员的建议,该商户主动联系徐某,并承诺为其免费更换新的大棚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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