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有奖励 增强自信心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实施康复奖励金制度
□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鞠圣娇通讯员任喜荣
“来领奖励金啦!”3月16日上午,在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莘县院区女病房,护士长邓文婷召集休养员(注:市四院对住院患者的称呼)领取奖励金。参加医院康复活动的休养员,或多或少都能领到奖励金和食品。
“住院还能领到奖励金,太好啦!”“我请大家吃好吃的。”排队领到奖励金的休养员们喜气洋洋,有的休养员因为精神类疾病限制从未正式参加过工作,医院通过发放奖励金这种方式,增强她们的自信心。
“不光病治好了,还能领奖励金”
拿着刚领到的奖励金,休养员们看了又看,有的反复数领到了多少钱,笑得合不拢嘴,都忘了在奖励金明细表上签字;有的激动得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从没自己挣过钱,太高兴了,想买个牙刷。”排在后面的休养员,伸长脖子,羡慕地看着别人,希望护士能快点叫到自己。等大家都领完钱,邓文婷提醒她们把钱收好,以免遗失。大家一边小心翼翼地把奖励金放进口袋,一边商量着如何使用。有的休养员找到责任护士,希望护士能替自己保管奖励金,“我怕丢了,放你这里放心,等用钱的时候你再让我签名就行了”。一时间,记者被她们的纯真感动了。
一位护士介绍,她们和刚入院时完全不是一种状态。有的休养员在外流浪多年,缺少与人交往的能力,见了人也不敢说话;有的年轻时就发病,从未参加过工作,也从未体会过靠劳动换取报酬的快乐。市四院制定康复奖励金制度的目的是让康复期患者恢复丧失的社会功能,重拾生活信心。符合条件的休养员在护士的带领下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并按照劳动量大小领取数额不等的奖励金,提高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能力。
春节前,市四院党委书记武建胤和党委副书记、院长江景华到医院慰问时,休养员钱红(化名)曾拉着护士的手,为自己如今过上了好日子而激动地哭泣。3月16日,记者在医院采访时,钱红正在餐厅打扫卫生。钱红恢复得较好、年龄偏大,医务人员便给她安排了打扫卫生的工作。她手脚快、干活利索,常常能“超额”完成任务。她告诉记者:“以前我在外面流浪,没人管我,后来到医院治病,不光病治好了,还能领奖励金。”
让休养员通过劳动换取报酬、体会到自食其力的快乐,是市四院开展工娱疗法的初衷。“精神疾病患者心灵上大多受过创伤,渴望得到关爱和他人的肯定。通过工娱活动,患者学到简单的生活本领和谋生技能,得到他人的认可,便会觉得自己是个有价值的人。”武建胤说。
莘县分院男病房的休养员张洪发(化名)患病多年,家庭贫困,医院制定康复奖励金制度后,他积极报名参加。因为病情稳定,他被安排在病房楼前打扫卫生。因为医院采用封闭式管理,平时只有工作人员和家属出入,加上有专职保洁员负责大部分保洁工作,他的工作量并不大。记者见到他时,他正在认真地清理草丛里的落叶:“以前因为我有病,找不到工作,平时都是捡别人丢的破衣服穿,现在医院给我安排了工作,发放的奖励金能补贴家用。我还买了件新衣服,大家都说我看着精神多了。”
近年来,市四院根据患者疾病的特点和康复情况,开展洗车、手工绢花、水饺制作等工娱疗法,逐步恢复休养员的社会能力,并给予他们一定的报酬,打造“有健康,有尊严,有价值”的“三有”患者。后来医院经过充分研究,决定在莘县分院试点推行康复奖励金制度,医务人员在严格评估休养员的病情和家庭条件后,给休养员安排合适的岗位,并尽可能地让所有休养员都参与其中。
“给休养员发放的奖励金和购买食品的费用都是从医院职工的捐款中支出的。补助他们的生活,是医院的一个爱心举措。”莘县分院院长杨明杰介绍。医院一直把对贫困患者的救助作为社会服务工作的重点,职工每年都会积极捐款,让患者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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