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云镇拿到39项行政处罚权
本报讯(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苑莘通讯员徐海兰)3月9日,莘县古云镇召开农村工作综合整治提升推进会,会上,该镇拿到了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的39项行政处罚权,标志着该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过去,我们在工作中遇到占道经营等违法问题,只能采取劝阻等措施,没有行政处罚权。”古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谢村表示,这39项行政处罚权集中在市政、环卫等领域,拿到行政处罚权后,将对改变镇域内人居环境起到积极作用。记者了解到,古云镇是山东省确定的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镇。近年来,山东省将改革镇急需管用的权限予以下放,赋予改革镇产业发展、城镇管理、市场监管、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权限。
处罚权下放到乡镇是莘县全面推进城乡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实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执法权下移,委托镇街执法,目的在于破解镇街因没有执法权,导致在镇容镇貌治理、液化气市场监管方面管理薄弱的问题。”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张跃东介绍,莘县为强化城乡卫生一体化监管,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向镇街下移,赋予镇街在产业发展、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
莘县副县长陈广友表示,处罚权下放是为解决长期困扰基层干部“看得见却管不着”的难题。“私搭乱建、破坏公物、侵占公共空间等,往往需要基层部门先核实再上报,然后再由执法机构立案进行处理。这样不仅经手人员多、经办流程繁琐,还容易产生推诿扯皮的现象。为彻底解决这些问题,莘县大力推进执法权限下移,向古云镇下放涉及文化、市政设施、城市管理、建设施工等四个领域的39项行政处罚权,向其他镇(街道)下放涉及市政设施、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12项。”
为确保权力“放下”后,镇街能“接得住”,该县各镇街从相关业务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建立起不少于5人的综合执法专门队伍。近期,莘县综合执法局将开展执法培训,坚持“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把好执法第一关,确保执法程序正确、执法行为规范、执法形象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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