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成立全市首家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

聊城日报 2021-03-16 09:58 大字

本报讯(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路子强通讯员杨淑清)去年,莘县出现一起健身卡预付费纠纷案件,消费者投诉到莘县市场监管局和莘县消费者协会。由于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解结果和消费者协会的人民调解结果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商家反悔,拒不履行,致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时难以得到维护。伴随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消费升级持续加速,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消费维权形势也发生了新的变化,迫切需要建立多部门合作、多元化解消费纠纷的体制机制。

莘县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改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结合2021年“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莘县积极着手探索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新模式,探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新机制。3月9日,在多次沟通、会商的基础上,莘县消费者协会、莘县市场监管局和莘县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并成立聊城市第一家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现场向特邀调解员发放了聘书。

这一新的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模式,将充分发挥法院消费纠纷诉讼、市场监管局行政调解、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的各自优势。一方面发挥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灵活、贴近民生的优势,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提升消费纠纷处置率;另一方面将消费纠纷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法院的民事诉讼有效对接,对调解结果进行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功的投诉转入诉讼渠道,实现调解、诉讼的无缝对接。此举既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又增强了消费纠纷调解结果的效力和约束力,为消费者开辟了一条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的消费纠纷化解途径,打通了消费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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