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加大环境执法管控力度
本报讯 莘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环境执法,深入推进治污减排,进一步规范环境信访和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8年,莘县环境保护局进一步加大了环境执法管控力度,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7件,行政处罚金额775万余元,查封扣押案件2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3件,行政拘留3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刑事拘留 1人,取保候审1人,起到了严厉震慑作用。该局深入开展“洋垃圾”排查行动,对废塑料颗粒加工行业、废纸再生利用行业、废金属再生利用行业、已取缔的以进口固废为原料的“散乱污”企业及周边、废旧厂房、空闲宅基等进行了拉网式大排查,出动执法人员8647人次,检查点位6265处。同时,对全县涉源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放射源14枚,责令整改6处,并对280件2017年以来的重点环境信访案件进行全面、彻底复核,查出问题3个,并完成整改。
莘县进一步规范环境信访和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推动环境信访和应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编制完成了《莘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莘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27家重点企业签订环境安全责任书,对28家企业开展环境应急管理系统填报培训,完成了42家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预案备案。为做好夜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夜间环境应急响应能力,莘县环保局启动了夜间值班制度,确保发现环境问题能第一时间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记者 岳殿举 通讯员 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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