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首个“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举行

聊城日报 2021-12-21 08:11 大字

本报讯张燕)“我有一个问题,能否适当增加‘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的接待频次?”12月15日,在聊城市首个“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中,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助理王建国询问。

“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还能增强企业法律意识,我也建议增加接待频次。”聊城市新水河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科科长王明阳附和道。

为更好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11月,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设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

根据“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规定,全市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可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第三周的周三14:30—17:00,到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四季度)或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三季度)咨询生产经营中需要帮助解决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

12月15日,是聊城市首个“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新水河污水处理厂、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齐聚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向参与座谈的业务科室负责人、法律顾问及行业专家寻求解决生态环境法律问题的“良方”。

针对企业提出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情形、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生态环境案件裁判规则、如何提升员工环境保护法律意识等问题,法律顾问、行业专家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均给出了解决“良方”。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相关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大多数企业有法律顾问,但主要偏重于处理商业纠纷,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的推出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聊城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科长于敬仙说。

“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可以让法律服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和企业实现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沟通。此举既是聊城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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