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2号)

聊城日报 2021-12-06 09:28 大字

聊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10月21日经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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