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纠纷 两天化解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简化案件审理获点赞
本报讯(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朱玉东通讯员王希玉柴新亮)“真没想到折腾了近一年的劳动争议案件在谷法官这里仅用了两天时间就解决了,工作效率真高。”日前,当事人赵某某从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法官谷学军手中接过了调解书。
2019年3月,赵某某到某保险公司工作,并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后因经常加班公司却不支付加班费用,与公司发生争议。2020年9月21日,赵某某申请离职,但该公司拒绝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致使赵某某无法在新单位就职。同年10月26日,赵某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裁决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亦以赵某某违反劳动合同服务期约定义务,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为由提出反仲裁,双方各执己见。仲裁机构作出裁决:赵某某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赵某某支付某保险公司服务期违约金6813.79元。今年3月22日,赵某某不服仲裁裁决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由该院法官谷学军承办。谷学军根据案情梳理出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了细致研究,认为此案通过调解来化解对双方更有利,随即让双方当事人实事求是地拿出解决问题的协商方案。根据双方调解意见和举证,谷学军在均衡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形成了调解意见,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倾听当事人的意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当事人现实利益给当事人做心理疏导。几次沟通之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法官的调解意见。
3月23日,赵某某带着调解商定的违约金,公司带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共同来到法院,并在谷学军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在当前各级法院大力提高结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的大环境下,我们针对不同案件,对症下药、直达‘病灶’。能让当事人跑一趟的就绝不让其跑第二趟,大大提高了司法公信力。”谷学军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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