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本报讯(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胡欣)依法全面落实产假及相关政策,支持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污点禁入制度,对虐童行为实行零容忍……近日,聊城市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1年底,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至少建成1所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3年底,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至少建成3所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初步建立。
实施意见提出,全面落实法定产假、护理假和相关待遇规定,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开展婴幼儿照护知识宣传和家庭指导,做好婴幼儿家庭上门访视服务、婴幼儿健康管理、预防接种等服务。
聊城市还将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和母婴设施建设,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各级人民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等,依法利用回收或闲置的房屋、场地、设施等,采取单独或联合的形式,改建成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开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意见》明确规定,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要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污点禁入制度,避免虐童行为发生。对虐童行为实行零容忍,对相关负责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制,为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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