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聊开市场撤听告字〔2018〕第2号

聊城日报 2018-11-19 10:58 大字

聊城市安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你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变更登记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聊城市安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0日申请变更登记时,冒用刘传钟身份证件,伪造"刘传钟"签名,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虚假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决议》、《法定代表人信息》等材料,将其设为聊城市安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经理职务,骗取了公司登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撤销聊城市安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取得的变更登记。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你公司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聊城市安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2月2日取得的变更登记,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如要求举行听证,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635-8519859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14日

新闻推荐

王振江督导检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东昌府讯11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振江督导检查我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王振江一行先后来到亚大小区、振兴...

聊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聊城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