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大讨论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公示

聊城日报 2019-05-05 10:19 大字

(一)交通类

◆1244.关于设立 “延迟”红绿灯的建议

礼让行人,是文明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要达到理想效果,需要车辆、行人都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规范出行,但目前存在行人出行随意、车辆紧急避让不及或造成交通事故等现象,怨声较多,礼让效果不明显。这解决这一矛盾局面,建议在礼让行人路口设立 “延迟”红绿灯,即:正常情况下,主路绿灯车辆正常通行,行人需要过马路时,自己手动按下红绿灯控制按键,大约延迟2-3分钟后人行横道绿灯开启、主路绿灯变红灯,行人即可通过马路,2-3分钟后主路再变成绿灯恢复车辆通行。 “延迟”红绿灯比固定红绿灯灵活,不会出现无行人通过时车辆也要干等红绿灯的尴尬局面,既能最大限度保障车辆通行,也不影响行人通过马路。优点是:无行人通过时车辆正常通行,行人需要过马路时启动按键后集中通过,行人通过时间要比分散通过大大缩短,车辆也可根据红绿灯的指示提前减速停车,减少事故发生。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感谢网友的建议,为网友的创新思维和开阔眼界点赞,诚挚欢迎网友多给我们提出前瞻性的意见建议。经调研,聊城市城区不宜设置请求式行人过街信号灯。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敬请理解。

1、我们在车流量较小的财干路监狱门前、建设路中通门前曾设置过请求式行人过街信号灯,由于人为破坏、行人乱按、车流量增加等原因,现已取消。

2、设置请求式行人过街信号灯将干扰路口之间的绿波信号协调控制,导致交通堵塞。在行人通行量大的路段,行人无序控制过街信号灯,将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效率,如市医院老急诊门前、新东方广场门前。

3、目前聊城市主城区113处交通信号灯路口正在进行联网调试,预计6月底完成绿波配时,将给驾驶人带来更加舒适的行车体验 (绿波带)。

◆1245.我对礼让行人这个规定没意见,但是聊城路上设置的斑马线太不合理。比如柳园路上水城中街那里两个斑马线相距不到20米,工业学校附近两个斑马线相距不到30米,请问斑马线有必要这么近吗?新华书店的斑马线离银座十字路口不到100米,行人完全可以多走几步从十字路口过马路。这只是举的几个例子,别的大路上的斑马线更是让司机头疼。请有关部问设置合理斑马线位置,谢谢!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采取的措施:一是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目前正在取消东昌路市民活动中心门前、东昌路鑫亚公司门前、柳园路良友宾馆门前、卫育路第三人民医院门前4处斑马线,预计4月底完成。二是对市城区斑马线设置开展全面排查,4月底即将排查完,之后我们将把距离过近、行人通行量不大的斑马线进行合并、取消。

◆1246.希望交管部门好好管理远光灯问题,很多车在市区有路灯都打着远光。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采取的措施:一是在夜查治理行动中,严查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私自改装加装氙气大灯、眩目灯、反光灯等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安全通行照明装置的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已在大楼路口示范安装全市首套远光灯抓拍系统,对车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三是多渠道开展宣传,普及对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危害性的认识,提高驾驶人守法自觉性。

◆1247.闸口西东关民族小学之间的路一年365天限时限行,应该改为节假日除外限时限行。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经调研,该路段 (新公路)连接运河西岸和东关街,道路狭窄,且紧邻闸口桥西路口,居民集中,即使节假日交通流量也很大,因此我们将该路段设置为高峰期限时单行。

◆1248.湖南路 (昌润路至站前街路段)道路标志线模糊不清,影响交通安全,建议抓紧改善。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根据网友反映,我们进行了调研:由于湖南路 (昌润路至站前街)路段是湖南路西延工程的一部分,当时没有施划是为了避免重复施工。经与湖南路西延工程建设单位沟通,得知该路段不再进行施工,标线施划工作在一周内开始实施。

◆1249.希望开发区人流量大的路口尤其是礼让行人的路口能安装红绿灯,这样行人和开车的都方便。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开发区交警大队在当代大厦南门、凤凰新城小区北门等商业区、居民区行人通行量大的路段,封闭了护栏开口 (减少车辆交叉),施划了斑马线(保护行人通行权利)。由于这些斑马线距离路口较近,不适宜安装交通信号灯。

◆1250.昌润北路,振兴路与建设路之间没有机动车择机调头口。昌润北路两侧单位和小区较多,振兴路与建设路之间没有机动车择机调头口,每天上下班左转弯和调头车辆非常多,特别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建议交管部门深入研究,设置一个机动车择机调头口,不受红绿灯约束,这样能大大减轻交通压力。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网友所反映情况属实。早晚高峰时段昌润路交通存在潮汐现象,由于振兴路附近学校多,建设路又是邻近香江和连接城区东西区域的主干路,在此两处路口左转的车流很大,虽通过调整路口信号灯配时方案提高了通行效率,但左转车流的交通需求仍难完全满足。

整改措施:我们正开展市城区主要路口交通组织优化改造工程,昌润路建设路口和昌润路振兴路口也在改造范围内。目前,工程正处于招投标过程,预计2019年6月施工,届时将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成上述两处路口的提升改造。

◆1251.最近去处理违章,同一个地方多次扣分罚款,为什么在第一次违章时不及时通知。在现在的条件下,做到这一点不难吧,希望能给个满意的答复。建议通过手机号或者微信号把车主的违章信息及时通知!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为方便群众及时查询、了解自己的车辆、驾驶证等信息,便捷办理相关业务,2016年,公安部交管局推出了 “交管12123”APP;2017年,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推出了 “山东公安警务保障”微信公众号。省内驾驶人和车主可以通过以上两个平台,对驾驶证或者机动车进行绑定(注册时需与车辆登记或者驾驶证申领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一致)。绑定成功后,可以随时查询绑定的机动车或驾驶证交通违法信息,其中“交管12123”手机APP会实时将绑定的机动车监控违法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预留的手机。

◆1252.利民路明星小区门口交通。利民路明星小区一期大门由于距离东边十字路口较近,门口画的网格线车辆不管不顾,每当上下班门口车辆堵住大门口,半小时出不去,给12345反应两年也没结果。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1、经调研,该小区门前拥堵问题确实存在。小区为老旧小区,居民900户,机动车近1000辆,小区只有一处大门,距利民花园路口很近,高峰时段小区车辆和利民路社会车辆交叉、互相干扰。小区大门老旧,机动车开口仅3米宽,车辆进出会车困难,易在门前形成拥堵。因小区和利民路道路资源紧张,无法采取设置信号灯和安装中央隔离护栏措施。

采取措施:一是已建议小区物业负责人(明星物业公司)对小区大门进行改造,解决小区门前会车难问题。同时打通小区东门,从根本上解决车辆出入困难问题。二是安排警力在高峰时段对该处交通进行指挥疏导。

◆1253.兴华东路,中级法院向东在副道上未划停车位,停车很不方便,希望有关部门解决。另:兴华东路翻修前是有停车位的,不知路修完后为什么没划停车位。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经调查,兴华东路原有车位在辅道翻修后确实没有重新施划。经研究,拟在兴华东路辅道重新施划停车泊位,目前正在招投标过程中,预计7月份开始施划。

◆1254.花园路建设路交汇处,堵车严重,原因是去往水晶丽城东区的车辆变道。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经调研:花园路建设路路口以南分别坐落着大型住宅小区水晶丽城东西两区,每天早高峰时段,小区居民出行时间集中,东口掉头车辆和南口左转车辆多,这是此路段拥堵的主要原因。

采取措施:我们正开展市城区主要路口交通组织优化改造工程,该路口也在改造范围内,届时将增加借道左转,可有效解决此处拥堵问题。目前,工程正处于招投标过程,预计2019年6月施工。

◆1255.制定科学的交通信号灯转换时间。交通信号灯转换越快,车辆通过率越低,城区有些路口信号灯转换过快,增大了车辆拥堵。建议根据车流量情况适当延长、动态调整交通信号灯,提升车辆通过率,缓解交通压力。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1、目前实际情况:市城区信号灯周期最短为120秒,最长为180秒,对于单独一个路口而言,较长的放行时长可以提高通行率。但对于整个城区而言,只有各路口实现整体协调控制,才能保证道路的通畅,之前也尝试过加大周期的方法来提高通行效率,但效果不好。现在我们借鉴大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公安部专家的指导意见,根据各个路口实际交通情况,有针对性的分时段设置信号灯配时方案,特殊路口甚至细化到每15分钟一个方案,同时对相邻的路口进行了协调控制,在现有条件下做到了最优。由于交通流具有不确定性,仅靠优化信号灯配时无法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全部解决,部分路口通行效率不佳的情况有时存在。

2、采取措施:一是加强城区各路口通行效率分析研判,及时根据实际交通流的变化合理调整信号灯配时方案。二是目前市城区交通信号机联网率已达90%,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视频巡逻,及时掌握各路口通行情况,及时人工调整信号灯放行时间。三是参照东昌路、柳园路改造经验,正在对市城区其他主干道主要路口交通组织进行精细化改造,提高路口通行效率,目前工程正在招投标中,预计6月份施工。

◆1256.(1)电瓶车闯红灯。路口很多的电瓶车等红绿灯的时候,都超过斑马线了,都在比着谁靠前,绿灯还没亮就都闯过去了,应该解决一下,毕竟我们在创文明城市,这多不好呀。

(2)关于三轮车整治建议。任何车辆都有违反交通规则的也都有遵守交通规则的,电动三轮车除了快递小哥和接送孩子使用,也有给各种企业 商户或个人送货使用的,不要一刀切取缔。

(3)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治理工作进展缓慢,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明显,望各路口加装专门抓拍的监控探头,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4)聚源巷西口京都大厦至国贸大厦两边的道路上的三轮车乱停乱放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建议交警部门加大对三轮车乱停乱放的处理。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1、关于电动三、四轮车治理的政策:近期,从中央六部委、到省政府、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或方案,要求对在用低速电动车辆设置过渡期,加速淘汰在用低速电动车。

2、聊城市采取的做法:借鉴外地市低速电动车治理经验,一方面,今年侧重加强宣传引导,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安全隐患和危害,最大限度在全社会达成共识,为实现低速电动车全面取缔奠定舆论基础。另一方面,边宣传、边治理,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整治闯红灯、乱停乱放、乱变道、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针对利民西路三轮车乱停乱放问题:4月23日、24日,我们组织人员在利民西路进行了前期宣传,告知提醒低速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不要乱停乱放。近期,将在利民西路开展乱停乱放专项治理行动,对在两边道路上违停的三轮车进行拖移清理,并将长期坚持对此路段的巡逻管控。

◆1257.火车站附近每天在出站口等着拉客的出租车和一些黑车太多了,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影响城市的形象。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回复: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款规定“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关于您反映的聊城火车站出租车乱停乱放的问题,管理部门将加大对待客巡游出租车的管理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并在行业内通报,落实出租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从源头上抓好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有效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

为解决待租区域不合理问题,我们曾几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接下来我们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尽快做好火车站出租车专用待租通道与出站乘客通道的衔接工作,能使出租车在专门待租通道排队,按序发车。

市运管处运政执法大队多年来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黑车的高压态势,每年连续多次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近年来共查处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150余辆次,纠正违章车辆1200余辆次。但是由于受利益的驱动,仍有不少非法营运的黑车在城区内火车站、汽车站等主要场所与运政执法人员打游击,进行非法营运。今年3月7日《问政山东》栏目曝光的 “济南黑车一条街”的问题,省交通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要求立即整改落实,市交通局结合聊城实际,及时制定了在全市集中整治 “黑车”非法从事出租客运经营行动方案,从三月底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严厉打击 “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的专项活动。当前,集中整治 “黑车”行动开展良好。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进行错时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对查处的10余辆黑车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罚。我们将继续借解放思想大讨论这个东风,以实际行动积极维护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建议市政府组织公安交巡警、城市管理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治理,从根本上规范火车站广场交通秩序。

◆1258.外环路拉沙石料的大车超载、超速、抛洒严重。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回复:市交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治理:一是加强联合执法。联合交警、城管等部门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的 “亮剑”行动,集中治超专项执法行动,重型柴油车污染路面整治行动同安排、同部署、形成执法合力。二是加强精准执法。组织执法力量,根据非法运输车辆的运行规律和特点,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大打击力度,保持路面执法高压态势,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加强源头治理。督促各县 (市、区)对运输沙石料货车装载货场源头加大治理力度,禁止超限、不加盖篷布防止脱落扬撒的车辆上路通行。

◆1259.各位领导,请尽快落实冠县斜店吕屯村公路问题!坏了好几年,一下雨村西,村东,村南的道路积水很深,无法排出。本来就坑洼不平的道路,更难走了。多年来一直不给修。与现在提倡的新农村建设不符,希望各级领导重视,给老百姓一条平整的道路。

冠县斜店乡政府回复:吕屯村村内柏油道路于2008年左右建设,年久失修,村西头2017年雨季后开始损坏,目前损坏情况严重。村东与赵屯村连接处损坏严重。上一届村委2017年利用村集体多年积攒的收入和上级相关项目对村向北道路进了重新铺设,但村向南道路一直未硬化。

新一届村两委筹资5000余元对道路进行了维修,但效果不佳。现乡镇府正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尽快重修村内道路。

◆1260.莘县古云镇王堤口村是乡里唯一一个出村路没有硬化的村,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对村民出行造成困难,望上级领导能解决。

莘县古云镇人民政府回复:古云镇王堤口村村口至主干道古樱路的出村道路长1公里,宽4米,为砖砌路面,使用年限较长,损坏严重,确实不方便村中群众出行。该道路已列入古云镇2019年修路计划,修路资金采取 “向上级争取,镇级财政补助,村委会自筹”的方式解决。目前,已向县交通局上报了 “关于硬化陈堤口乡村道路的请示”,待县局批复后计划5月底开始动工,10月份修筑完成,彻底解决群众出行不便的问题。

◆1261.开发区东昌路黄山路口标线不合理。开发区东昌路黄山路口,自西向北左转车道的实线标线与该处择机调头口离得太近,择机调头的车多影响左转车行驶。建议:要么将择机调头口向西挪,要么把左转车道实线缩短,拉大二者的距离。这里标线设置的太不合理。

开发区交警大队回复:开发区东昌黄山路口西调头口,将护栏开口向西转移3-6米左右。

◆1262.高新区长江路与华山路北口堵车问题。高新区长江路与华山路北口,因为直行与右转共用一个车道,造成上下班时间经常严重堵车,也带来不少安全隐患。事实上,该路口右转车辆远远多于直行车辆,建议对该处进一步优化,让右转车辆不必等待,减少堵车。

开发区交警大队回复:由于道路宽度有限,无法增设右转车道。对出现的拥堵情况,交警大队将在上下班高峰期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巡逻,确保顺畅通行。

(二)法治和市场监管类

◆1263.法院都能网上立案了,聊城市仲裁委什么时候能网上立案,县里的律师去聊城市仲裁委立案还要专门开车去一趟才行。

聊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回复:意见建议通知单收悉后,聊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马上指派人员了解山东省其他15家仲裁机构网上立案情况,以便我委今后网上立案学习。经了解,山东省共有16家仲裁机构,其中青岛仲裁委实现了网上立案,菏泽仲裁委正在筹备阶段,包括聊城仲裁委在内的14家仲裁机构都没有实现网上立案。对于路程比较远或不方便去仲裁机构立案的案件当事人,山东省仲裁机构普遍采取邮寄材料立案的方式,聊城仲裁委也是一直采取的这种方式进行的立案。将立案材料邮寄聊城仲裁委员会,我们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同时将立案手续邮寄给申请立案的当事人。

开通仲裁网上立案,是今后仲裁立案的发展方向,聊城仲裁委员会会积极筹备,待条件成熟尽快实现。

◆1264.聊城汽车4S店也存在违规索要金融服务费。看到 “奔驰女车主维权”,让我想起我2016年在交运大众汽车4S店买车,当时说贷款买车没有任何利息,但是最后办理的时候却要交一个 “手续费”,并且没有发票。我算了一下,这个 “手续费”的金额跟两年贷款的金额一模一样,这明显就是欺诈违规行为。希望有关部门查清此事。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市场监管部门前期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所谓 “金融服务费”,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商务、物价、消费者协会等多个部门。为此,市市场监管局以市消费者协会名义于4月24日上午召集商务、银监、消费者协会、原物价价格管理等部门相关同志召开了金融服务费问题交流座谈会。经多方讨论,所谓 “金融服务费”实质是汽车4S店或者第三方机构在为消费者办理汽车贷款过程收取的服务费,有的也叫 “手续费”。

一、存在问题分析

1、在现阶段市场价格放开的情况下,收取服务费是一项市场行为。但依据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汽车销售商收取服务费前必须提前告知消费者,且告知内容应当清晰明确。

2、汽车销售商提供的服务不能带有强制性,消费者应有选择权。

3、收取服务费,需开具正规发票,按照税务相关规定依法、规范纳税。

4、对不明示服务收费标准、强制提供服务的汽车销售商,依据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商务部门依法管理。

5、对带有 “金融服务费”性质的服务费收取,必须具备金融业务资质,属金融机构,由金融监管部门负责管理。

6、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 “以格式条款、通知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

针对汽车销售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市场监管局准备于4月29日会同商务、银监、市消协等部门召开一次对汽车销售商的行政约谈会,督促汽车销售商在汽车销售和提供服务过程中按照 《消费者权保护法》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法经营,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265.家政服务业规范管理。到目前为止,聊城的家政服务公司的价格表都是自己说了算,没有透明合理的涨价制度。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一、家政服务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根据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国家计委令第8号)第十六条规定,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级或规格、服务价格等。

二、目前聊城市城区家政服务业的定级定价方式为:家政服务公司根据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年限、客户评价和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人社局制发)为依据确定相应服务星级(不同家政服务公司的星级评定方式不同)。家政服务连锁机构根据公司总部确定的服务星级确定不同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确定,每两年调整一次。

三、经对城区2家家政服务公司抽查发现,2家公司均能在醒目位置公示不同种类不同等级的物业服务收费价目,其中包含服务人员工资和公司费用。有服务需求的雇主到家政公司了解情况,确定服务人员,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均签定制式合同。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家政服务领域的价格收费行为,加强明码标价行为的监管。

◆1266.聊城市县级具有的检验检测资源算是比较丰富,但是县级检测机构相对分散,资源利用率不高,县级检验检测中心归口县政府直属领导,与市检验检测中心没隶属关系,而检验检测工作又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且现在县级监督抽样与检测分离,比如茌平县检验检测中心,阳谷县检验检测中心,东阿县检验检测中心,冠县检验检测中心都没有抽样权限,而检验检测人员应该最了解哪些是具有高风险的食品药品种类,县级检验检测中心处在比较尴尬的境地。建议将现有的县检验检测中心合并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整合其他部门的检测资源,监督抽验权限成立县级综合性更强的县级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并赋予监督检查抽样权限。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我局立即与市委编办进行了沟通,建议县级检验检测中心可以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代管。经了解,茌平、阳谷、东阿、冠县成立检验检测中心是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 (鲁政发〔2013〕24号)和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聊政字发 〔2014〕9号)等文件精神,经各县政府批准成立的。根据规定,各县组建的检验检测中心,作为县 (市)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由当地县政府管理领导。

对于县级检测机构相对分散,资源利用率不高等问题,我局也积极与市委编办进行了沟通。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有关问题已经引起了市委编办的高度重视,市委编办下一步将会同各县政府对县级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摸底调研,建议各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县级检验检测机构的布局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发挥检测机构公平、公正、公开公共检测平台作用,促进检测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1267.我是聊城市振兴西路和新纺街交叉口西南角的老星光小区住户,我的楼上房子租出去了,开了小饭桌,收了20多个孩子,楼上卧室里按满了上下床,在饭空时间还有晚上,他们在楼上制造很大的噪音,严重扰乱了我们全家的正常生活,使我们整夜难眠,由此患上了严重的神经衰弱,深受其害。我在网上查证了,像我们这种情况,聊城小饭桌是被当地政府允许开设在居民楼的,食药监局合理登记的就有785家,大部分都开设在居民楼上,这样算下来,就会有很多家庭深受其害,我再次请求政府关注一下,能否让有关部门,联合治理下,为民生计,出台文件,禁止小饭桌开设在居民楼上。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市市场监管局责成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安排执法人员于2019年4月23日17时10分,来到位于东昌府区振兴路与新纺街交叉口西北角的星光小区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有 “七彩小餐桌”和“鹏飞小餐桌”两家校外托管机构在经营,经查其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均在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两家机构共有4名工作人员,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执法人员现场讲解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该单位负责人表示一定严格遵守,落实好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对整改的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针对噪音扰民的投诉情况,执法人员对两家小餐的负责人王某、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他们采取有效措施,减小噪音。

关于建议出台校外托管机构的建议,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 《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初稿,正按照程序办理,争取2019年正式出台,增加了在居民区、家属楼开办校外托管机构的办理条件,进一步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

◆1268.聊城房产中介乱象横生,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恶意抬高房价,散播谣言,制造紧张气氛,缺少行业监管,有同事租房时就被骗过,为了挣钱什么事都敢做,什么话都敢说,缺少资质管理,大都是一些无业游民从事房产中介,希望相关领导重视!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一、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8号)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根据 《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规定,商品房销售实行市场调节价,购销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房价。

二、目前聊城市房屋中介交易市场的定价方式为:中介与房主按照房源的基本情况,初步制定一个最高销售价格,在“58同城”等网站和其交易场所进行公示。如有看中某房源的顾客来咨询,中介将会与看房客、房主就房源实地看房,并共同商议最终价格,形成交易。

三、经对城区3家房地产中介公司抽查发现,3家中介公司均能在醒目位置公示房产信息,一套一标。售房、租房、中介三方均签署有制式购房、租赁合同,其实际售价为双方议价后的价格,普遍低于公示价格。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房产中介领域的价格收费行为,加强明码标价行为的监管。

◆1269.乱收停车费的现象还存在,特别是孔繁森同志纪念馆门前,严重影响聊城的形象!

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回复:针对孔繁森同志纪念馆门前乱收停车费问题。东昌府分局立即安排人员对该地点场所进行调查,暂未发现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下一步我局将安排人员对该场所持续关注,如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速进行打击。

◆1270.租房是否能够落户。目前户口在开发区,因为在东昌府这边上班,为接送孩子方便,特地在东昌府文轩附近租房,希望能否将户口迁入租房地址。

聊城市公安局回复:按照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聊政发 〔2016〕29号) “在聊城市市区 (包括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临清市市区、县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 (含离异)、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规定,如果目前没有其他固定的合法稳定住所,经社区民警核实确实在此地租房居住的也可申请落户。(下转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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