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潍坊—临沂—枣庄—菏泽—石家庄特高压交流工程(聊城段)拟占用冠县西沙河林场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发改能源[2017]1906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700002016001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6]175号)等文件,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拟建潍坊—临沂—枣庄—菏泽—石家庄特高压交流工程(聊城段)。
拟建潍坊—临沂—枣庄—菏泽—石家庄特高压交流工程(聊城段)跨越冠县西沙河林场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经现场勘验,拟建项目在保护区实验区内跨越长度12260.29米,工程在实验区内立塔25基(塔基桩号为10S028-10S052)。在保护区实验区内永久占地1.5576公顷,边界清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
如有异议请与冠县林业局、冠县西沙河林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学庆 电话:0635——712599813863515181冠县林业局冠县西沙河林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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