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山东高院通报于欢案已通知双方查阅案卷

烟台晚报 2017-03-30 15:10 大字
新华社济南3月29日电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9日向记者通报,于欢故意伤害一案,合议庭已于3月28日通知于欢的辩护人,被害人杜志浩的近亲属、被害人郭彦刚的诉讼代理人到山东高院查阅案卷。

2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24日已经受理于欢故意伤害一案的二审,并已经组成合议庭,将依照法定程序公正、公开予以审理。

2016年4月14日,杜志浩等10余人到位于山东冠县的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催要高利贷,并对企业法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有侮辱谩骂言行。民警出警后,于欢欲离开被阻止,与讨债人发生冲突,于欢持尖刀将杜志浩等4人捅伤,杜志浩于次日凌晨死亡。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

新闻推荐

冠县开展爱心助学活动

本报聊城2月20日讯(记者凌文秀通讯员孙华江赵培佩)近日,“暖阳暖心、情暖实高”爱心助学活动在冠县实验高中举行。本次助学活动由冠县金冠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举办,为实验高中100名品学兼...

冠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冠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