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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体检”治已病更治未病

大众日报 2016-05-10 12:14 大字

□王兆峰王济峰报道5月9日,冠县县委派出第六巡察组工作人员正在对被巡察单位的账目进行梳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记录。□记者王兆锋杨秀萍

通讯员吕东江许永飞报道

本报冠县讯“去年,我县第二轮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刚启动,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就主动上交了2万多元的医药‘回扣\’。”5月5日,冠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宋存志介绍:“冠县探索在县级层面开展对乡镇、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有效地减少和消除了腐败隐患。”

去年,冠县在聊城市率先开展了2轮14个部门及下属28个单位的巡察工作,包括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群众关注的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等8个政府主要部门,发现主体责任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21类155个,梳理问题线索19个,处理党员干部21人。今年,冠县又组织7个巡视组,对6部门及下属59个单位开展第三轮巡察。

为避免巡察工作“留情面”、走过场,冠县针对人权、财权、事权、审批权集中的岗位,采取不同方式了解情况,坚持做到紧盯两个“重点”。盯紧重点“人”,全面了解单位“一把手”情况,深入细致掌握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班子成员;盯紧重点“事”,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作风、纪律和用人上的问题,关注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该县要求被巡察单位严格整改,做到“三个不放过”,即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不切合实际不放过、不建立防范机制不放过,避免重发现、轻落实现象发生。专门召开由纪检、组织、人事等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把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逐个向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反馈。整改结果在县电视台、报纸、县政务网予以公开公示,对整改不到位、不认真整改的,坚决严肃处理。在第一轮巡察中,发现县物价局存在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县委责令其全面整改,在发现该局整改措施落实并不到位时,县委对县物价局包括原局长、现任局长在内的8名领导班子成员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针对巡察中群众反映集中、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及典型案件,冠县除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推行责任“双追”,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开展巡察以来,共对8起22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党政纪处分16人,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6人。

巡察是全面“健康体检”,既要治“已病”,更要治“未病”。冠县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关联性问题,认真查找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两轮巡察,共发现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四风”、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82个,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建议92条,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7个,帮助部门建立工作规范和防范廉政风险的规章制度42个,部门单位自身管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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