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补足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短板”
□记者肖会王兆锋
通讯员范勇李猛报道
本报冠县讯“红灯停、绿灯行,遇见黄灯要等等”。3月20日,在冠县城区的主要街道,装备整齐的交通干警,与多名交通文明志愿者,一边疏导城区交通,一边向过往的行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相关行车法规。在仲春季节,冠县交警大队抓住有利时机,依靠“现场宣传、窗口宣传、媒体宣传和中小学课件教育”四大阵地,在全县掀起了春季交通安全宣传热潮。
多年来,基层农村成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短板”。许多村民不但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淡薄,对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流程和自我维权也很陌生。为强化基层农村宣传,冠县交警大队立足辖区基层农村特点,研究制定有效的宣传方式,进行交通法规的普及宣传。他们抽调思想觉悟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力量,编写出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教育宣传材料,采取不定期的下乡宣传,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送到了基层村民的田间地头。为了克服警力不足,该大队还将动员交通安全法规宣传的典型学校和基层村委会,共同组成道路安全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从而使宣传活动达到了基层组织的全覆盖。
依托窗口宣传阵地,强化对办事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依托违法处理大厅、交通事故处理大厅和车管业务等窗口宣传阵地,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和提示卡片,以典型事故案例教育警示违法人员、广大驾驶员和业务办理者,使他们了解违法行为可能会造成哪些危害较大的交通事故,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远离事故侵害。
该大队还利用电视、报纸等综合媒体,开设交通安全宣传专栏,通报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及事故分析,使辖区群众在案例中受到教育。利用手机短信及车管所的台账资料,开展交通安全提示活动,发送安全警示语、路线信息及天气状况等短信,提醒辖区群众安全出行、避让拥堵路段、注意天气状况等,确保辖区群众的出行安全得到保障,使辖区群众在获得交警温馨帮助的同时,主动增强参与意识、安全意识。
同时,他们还依托中小学校宣传阵地,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在对全县所有校车进行有效排查,发现有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停驶停驾。未经安全审查、无校车安全标志的车辆,坚决禁止其接送学生。确保针对校车责任人的宣传明确到位,积极督促相关人员关注学生出行安全及明确事故后的处理流程。这些有效措施不仅提升了辖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也有效预防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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