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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改门强拆后,业主不回家住四个大爷奉命来看门,守三天了女主人过意不去:安全问题一解决,俺就回来住律师称所产生的费用可要求业主承担

城市信报 2010-04-26 01:31 大字

女主人过意不去:安全问题一解决,俺就回来住律师称所产生的费用可要求业主承担

日期:2010-04-26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56岁的王照才师傅是市北区小港街道办事处的城管监督员,4月22日临下班的时候,领导给他临时安排了个活:晚上辛苦一下,到海逸景园7号楼30楼值个夜班,给人家房子看着门,别丢了东西。因为3001号业主私自窗改门,被联合执法强制拆除了(本报4月23日曾报道),这事王师傅多少有些耳闻,他想,“值班就值班吧,不就是一晚上不睡觉嘛,要是这样能把这家人感动了,自己主动把房子恢复成原样,也是好事啊”,后来王师傅就跟其他三个年龄相仿的老师傅,在30楼的楼道里守了一夜 。可是,让王师傅们没想到的是,这不是一天能办完的事,直到4月25日,他们已经为该业主守门守了三天三夜了……

四个大爷冒着冷风“守夜”

4月22日傍晚,家住小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徐萨宁、高慧亮、王照才、吴中奇四人,都接到了办事处分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张军的电话:几位老大哥,辛苦一下,我这里有个棘手的事,海逸景园7号楼30楼那个违法建筑的事还没解决。今天城管、房管等联合执法给他把门拆了,强行恢复原貌,结果这家人说谁拆的,谁负责,不在这儿住了,我已经派人给他看了一下午房子了,几位大哥辛苦辛苦,帮着值个夜班,别让他家丢了东西……徐、高、王、吴四人认真听取了张军副主任的嘱咐,就开始了为私自搭建违法建筑的业主房屋“守夜”的历程。

海逸景园是去年的回迁房,就在海边,到了晚上冷风嗖嗖的,透着凉意。徐、高、王、吴四人接到领导的命令,火速前去接班。徐萨宁58岁,是新成立的海逸景园社区居委会的临时主任,这活儿让他去,义不容辞;高慧亮58岁,是卫生协管员,当过兵,还给办事处领导开车,这事分散了办事处不少人力,当下缺人手,帮个忙也是应该的;王照才,56岁,是城管监督员,吴中奇58岁,也是卫生协管员……最关键的是,在办事处张军副主任看来,这四位师傅人品信得过,而且都有足够的处事经验,既能好好地给人家看好东西,又能随时应变,即使业主情绪激动,也不会直接跟人家正面冲突,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比较注重技巧,能用温情对待社区居民,找他们去,没有问题。

于是,下班没有来得及回家,派一个人去拿棉衣,这四人就赶到了30楼,开始值起夜班。

受冻守夜只为能感动业主

楼高了风就是大。4月22日晚上不到11点,记者赶到海逸景园7号楼30楼的时候,眼前的一幕令人感慨。四位师傅都已经年近六旬,除了高师傅之外,其他人头上早已好多白发,还有的戴着老花镜前来守夜。30楼的平台风太大,太冷,记者上去转了一圈就冻得跑到楼道里,可是,几位师傅还是不时地上去转转,看看有没有把守不到的死角。

当天晚上,他们的主阵地就是30楼楼道往平台上走的那个门口,因为这里是要塞,开着这扇门,既可以清楚地看到业主被拆掉的门的位置,也能看到楼道上所有通往平台的窗户,是个好地方。可是,门开着,冷风嗖嗖地吹,没有遮拦,那个冷啊!

“就得在这里,别的地方不能去,一旦看不过来,要是上来人,人家损失了就是咱的责任呐”,高师傅说,他们已经详细地研究了这里的地形,确定除了这个门和几扇窗户,没有别的地方可以进去人,“除非爬墙,但是这么高的楼,要上来,是要冒生命危险的”。

几位师傅你一言我一语地给记者讲了他们值班的原则:平台上的东西不能动,但要看好,一样都不能少。业主的窗户位置用床垫子挡着,一步都不能多迈,别说是借点光,喝口水,就是上厕所都不能踏进人家屋里半步。

记者看了一下他们的值班环境:办事处给他们准备了夜宵,是锅贴,还带来了两壶热水,茶壶和茶杯,楼下的邻居看着师傅们不容易,还给他们送来了两壶水,这些物件就摆在一张小长桌子上,还好,师傅们每人一把椅子,可以坐坐,“不就是一晚上不睡觉嘛,不辛苦,我们挺得住”,师傅们认真地说,“人心都是肉长的,我想这家人也能明白,希望能把他感动了,自己主动把房屋恢复原貌”。

恢复原貌需要时间

4月25日,记者再次来到海逸景园7号楼,刚上楼就见到了办事处的张军副主任,张副主任告诉记者,这两天的时间里,他安排人给这家业主定做了专门的塑钢窗,可是,因为业主在当初窗改门的时候,就上扩30厘米,下扩10厘米,左右又各扩了5厘米,“上边是钢筋混凝土的,都已经破坏了,必须要把原来的钢筋重新焊上,浇注上水泥,还要等都干透了,才能晚上装窗户”,张副主任告诉记者,最近为了这件事,他的高血压又犯了,孩子也因为他忙工作不太高兴,“现在我们安排了人,白天晚上给他值班”。

原来,从4月22日晚上四位师傅给该业主家值班开始,直到4月25日一直就没间断过,“白天冠县路北段社区居委会的四个人轮着给他值班,晚上这四位师傅分成两组,每天晚上两个人给他值班”,从周四到现在,已经三天三夜多了。张副主任说,这样劳民伤财,也没有办法,“只能争取快点把窗户安上,现在上边已经用钢筋混凝土搭起来了,下边用东西顶着,起码得干个三五天”,张副主任说,他只盼着,这事能快点告一段落,“争取五一的时候能休假”。

女房主觉得过意不去了

4月25日记者在海逸景园采访的时候,见到了这家的女主人辛女士,这几天她对象也时常过来瞧瞧,“真是过意不去,天这么冷,他们在这里看着,周末都不能休息”,辛女士说,他们一家人现在住在旅馆里,她觉得即使将门改回了窗,他们家的安全隐患还是没有解决,“我就怕吓着孩子,这个平台太隐蔽了,上边能下来人,楼道上的窗户也能过去人,四五个窗,人家说上来就上来了,我的窗户就冲着平台,安全怎么保证?”

辛女士希望,办事处能把这四五扇通往平台的窗户都安上防盗网,“如果不安上防盗网,我绝对不敢回来住,光我自己的窗户安上防盗网,再牢固都不行,旁边藏个人,我根本看不见”。

4月25日,值班的是冠县路北段社区居委会的王副主任,辛女士亲自向她表达歉意,记者随即问起辛女士对于之前私自窗改门,搭建围栏的事,有什么看法,是否后悔时,辛女士说,“过去的事就叫它过去吧,我就考虑现在的问题,安全问题能解决,我就回来住”。

◎各方说法

这种风气不能纵容应由当事人来承担费用

城管:拆了门就走,不违法

这次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工作,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和小港城管执法中队都参与了,在讨论如何强制其恢复原貌时,办事处的张副主任和城管都想不出一个万全的办法,“拆了就走?不妥。替他恢复原样?不是我们职责所在,政府不能当冤大头”,实在想不出什么办法时,市北城管的一名相关负责人说了一句:实在不行,拆了就走。

“办事处为老百姓服务,找人给他看着门,这是仁义的做法,应该跟他要钱”,这名负责人表示,任何事都不能离开法律、法规和政策,违法必须要受到惩罚,“拆除等一切费用,都应该由当事人承担,相关部门可以去追缴”,该负责人分析表示,当事人违法把窗改成了门,影响到了楼体安全,危害居民的安全,公安部门可以把他抓起来,城管到现场执法,看到他把窗改成了门,可以将门暂扣,责令其马上恢复起来,“这是符合法律法规的,不违法”,如果当事人配合执法,自己恢复,政府可以帮着他,如果他不配合,“那他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律师:业主应承担恢复所需费用

为此,记者咨询了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的李云峰,李律师在向记者核对城管部门已经履行了执法程序,在强制执行当天,当事人也在场的情况下,明确表示,依法强拆,执法没有问题,按理说,拆完了以后,执法也就完成了,这就需要当事人自己恢复原状,这是他的义务,但是如果办事处替他恢复了,就更没有问题了,由此产生的费用,可以要求业主自己承担。

李律师表示,政府之所以在执行完以后还替他看门,是为了避免将来产生新的案件,“这样做很合适,相比起执行完就走,更妥善一些,有利于安全、稳定、和谐”,针对这种违法建设行为,行政执法没有问题,跟物权法更没有冲突,因为物权是在合法的状态下受保护,当事人的物权的合法状态是窗,而不是门,状态改变了,大楼的结构改变了,影响了公权,“自己违法,同时侵犯了其他业户的权利,强制执行跟物权法没有任何冲突”。

文/记者 郝春梅 图/记者 李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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