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中院︱︱让老年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

山东法制报 2021-12-10 13:45 大字

遭逢意外雪上加霜,司法温情雪中送炭;司法为民百尺竿头,济困扶弱更进一步。近日,聊城中院速裁团队办案人员李国丰一行带着法律文书,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后,抵达高唐县赵寨子镇,对照电子导航和当事人描述,找到了当事人住址。

当事人家位于村镇边缘。李国丰搀扶着出门迎接等待的老人,回到有些昏暗的室内,并将判决书亲手交给了当事人。得知当事人彭某视力、听力都不好,他耐心地提高音量与她交流,用手指指出位置,逐字逐句帮助当事人阅读了解判决书结果,指导当事人完成了送达回证的签收。

将法律文书交给当事人后,他并没有急于离开,而是关心地询问两位老人的近况,仔细地解释判决内容,认真地解答他们关切的问题,并向他们讲明下一步该如何实现自己的权益。

彭某被摩托车意外撞伤一事,对这个家庭来说无疑是一道难关。 彭某夫妇二人的年龄都在七十岁以上,又无儿无女,自己处理医疗、诉讼各项事宜十分困难;且老人家境贫困,四万多元的治疗费用对他们来说难以负担。

一审期间,两位老人没有直接出庭,而是由诉讼代理人出面,因此法院没能充分了解到两位老人的情况。一审法院依法判决肇事者负担老人彭某医疗费用中的三万八千多元。被告对此提出异议,认为一审认定的金额超出了自己的责任,并提出上诉;两位老人原本也希望肇事者能承担更多医疗费用,但是因为忙于收玉米而无暇顾及,没能上诉。

二审开庭时,被上诉人一方当事人迟迟不到,引起了办案人员李国丰的注意。经过询问得知,两位老人因为使用老人机,无法出示健康码,担心没法进入法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他征得被告同意,合议庭决定稍微推迟开庭时间,将两位老人接到中院出庭;并且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带老人从内部电梯抵达开庭地点。因为彭某是湖南人,加之年老耳背、说话不清,开庭时他耐心解释被告上诉理由,询问老人答辩意见,让两位老人感受到了关心与尊重。

庭审结束后,两位老人准备去骨科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并坚决婉拒了李国丰为其打车的好意。于是,他便将老人送到附近公交站牌,为老人说明乘车路线,目送他们坐上了公交车。

而后合议庭经过认真审理,认为一审法院正确认定了彭某的损失,权衡了被告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程度和参与度范围,考虑到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对上诉人承担彭某损失的80% 这一决定公正无误。为此,二审驳回了上诉人“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的诉讼请求。

因老人不了解网络,办案人员决定采取亲自上门的方式送达。 11月11日下午,判决书被交到了当事人彭某手里。聊城中院办案人员坚持司法为民,努力让弱势群体享受到司法保护的阳光。王希玉张颖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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