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蟊贼趁店主午休盗走三千多元 不料在车站准备远走高飞时被民警擒获
高唐县公安局人和派出所民警抓获盗窃嫌疑人。本报聊城6月28日讯(记者王尚磊通讯员殷乐乐)25日下午,一黑龙江籍男子在高唐县大市场两家店铺内各盗取120元和3280元现金后,打算坐公共汽车逃走,结果被一路跟踪的高唐县公安局人和派出所民警一举拿下。
25日中午13时许,高唐县公安局人和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县医院南门时,发现一名头戴“李宁”运动帽、背一个男士背包的男子鬼鬼祟祟地环视四周,边走边停,不断观察沿途店铺,并不断在临街店铺进进出出。男子在迎春街北段一包子铺门前趁人不注意将门口的一辆黑色自行车骑走。该男子骑着盗窃来的自行车走走停停,在多家店铺有短暂停顿。15时许,该男子进入大市场路西一家“酒店用品店”,店员正在睡觉,男子在一堆货物上黑色挎包里翻了一会儿后大步走出来,骑上自行车迅速向南逃离现场。后男子在北湖路一家驴肉店门口停下,见店门反锁,其观察四周没人注意后,便将手伸进店门内侧将门栓拉开进入该店,大约5分钟后,该男子慌慌张张地从店内跑了出来,并迅速骑上自行车向北逃窜,逃窜至高唐公共汽车站,该男子将自行车扔在门口快速走进汽车站售票大厅,当男子准备买车票离开时,被及时赶到的人和派出所民警擒获,民警当场从其身上缴获盗窃所得现金3400元。
经高唐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民警审讯,该男子姓李,黑龙江省望奎县人,现年50岁,两次因盗窃入狱服刑,出狱后一直经营工艺品店。据李某供述,他25日来到高唐县办事产生偷窃想法,于是专门在繁华路段挑店员午休暂时打烊的关门或者半掩门的店铺进行作案,但大部分都因老板或店员在店内没有作案成功,15时许,李某在大市场一酒店用品店盗窃120元现金,16时许在北湖路一驴肉店盗窃现金3280元。目前,李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高唐县警方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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