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度下车查看被撞老人伤情却两次逃逸
玻璃撞成这样,司机竟说没察觉到撞人。交警供图□记者吴永功
生活日报2月28日讯大年初六,省城东北部104国道大桥镇一处路段发生了一起夺命惨剧。当晚7点左右,一名七旬老人横过马路时,被一辆轿车撞倒后卷入车底。轿车司机没有立即停车施救,而是一直拖行67米后停在了一家门头房前。发现老人生命垂危后,无良司机竟当即倒车逃离。在驾车逃逸1公里后,肇事司机将车停下,然后步行折返原地,再次查看老人伤情。看到马路上蜿蜒数十米的血迹,以及已经没了气息的老人,他再次逃离。让人气愤的是,自首后他竟称,自己当时并没有察觉到撞了人。
老人被拖行67米
2月24日大年初六19点33分,有人拨打110报警称,在104国道大桥镇马店邮局斜对面,一名老人全身是血躺在路边的一家门头房前。报警人称,事发现场有车印和血迹,但是没有发现肇事车辆。
接到报警之后,天桥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民警陈业国与管辖该片区的六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随后指挥中心从医院了解到,伤者已经死亡。
先期到达的民警在展开现场勘查时,除了发现一双布鞋和一块约5厘米见方的黑色塑料碎片外,并没有找到其他遗留物。在事发现场,由南向北一条人体拖带的血痕,从主干道开始,成曲线延伸到路东侧辅道。经过测量,蜿蜒的血迹长达67米。在主干道与辅道交接处的土坑内,呈现片状血迹,血迹两侧有三条较为清晰的轮胎花纹痕迹。
经过初步分析,肇事车应该是在撞击受害人后,拖带对方一直往前行驶,然后转弯拐到路边,伤者掉落于辅道土坑内后无法前行。
躲避三天后投案
由于现场周围没有监控录像,民警当时无法确认撞击瞬间的过程。2月25日至26日晚,民警先后调取了10处近30个小时的监控录像,逐一分析排查。最终民警初步锁定了一辆车号为鲁A9719Q的红色长安“奔奔”轿车。
2月27日下午3点,就在专案组赶赴车主冯某某家中时,冯某某在巨大精神压力下,开着肇事车来到天桥交警六中队投案。民警看到,肇事车辆的发动机盖凹陷,前挡风玻璃呈蜘蛛网状碎裂,其中沾有毛发。车头前杠中网脱落,前牌已被摘掉,放在驾驶室内。面对民警,冯某某承认自己在104国道开车撞人后肇事逃逸的事实。
当被问及为何撞人后要逃逸时,投案的冯某某居然还在撒谎。他说自己当时开着近光灯,一直没有察觉到撞了人。可是,已经呈蜘蛛网状的前挡风玻璃,以及他驾车的行驶路线表明,他并没有如实交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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