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计生局扎实推进农村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张彩凤 李念刚 赵峰
本报讯 我区在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工作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奖励扶助的各项政策规定,使奖励扶助政策真正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实惠,让计生国策深入民心。
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自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开展以来,我区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一是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财政、计生、宣传、广电、纪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东昌府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了各级责任审核负责制和“奖励扶助对象”调查确认工作追究制。二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区人口计生局实行局领导成员包片、 机关干部包镇(街道、工业园区)制度;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实行领导包村,机关干部包对象,逐级夯实了工作责任,实行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向一级交帐,层层落实责任制。三是奖励扶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支持计生部门开展工作。财政部门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想尽办法多方筹措基金,确保奖励扶助的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宣传和广电部门则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动员,让群众及时了解到奖扶政策内容、标准,以及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程序,增强了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主动申报登记的积极性;资金代理发放机构确保了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狠抓基础环节,严格核查登记。我区在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中,严格按程序要求,规范操作,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政策的严肃性。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申请时要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证件,并如实填写《申报表》。调查员进村入户调查时,对奖励扶助对象的户口薄、身份证、申请表一一进行查看,信息录入时对奖励扶助对象的摸底登记表与奖扶对象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各种证件认真核对,对于有疑点的,及时询问包村干部和村计生专职主任,调查认证,并做好个案信息记录,切实做到不多登、不错登、不漏登,确保了奖励扶助对象准确可靠。
严格落实奖励,及时足额兑现。该区对奖励扶助资金的发放时间、发放形式等都做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健全了奖励扶助资金发放工作机制。区人口计生局、区财政局和资金代理发放机构联合签订了有关奖励扶助资金管理和发放协议书,财政和计生部门不直接参与资金发放,按照“委托发放、加强监管、直接补助、到户到人”的原则,形成了“四位一体”的新机制,做到了奖扶资金以“直通车”的方式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户到人。
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良好效果。“奖励扶助”工作开展以来,该区始终坚持资格认证、确认程序、确认结果、举报电话“四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有效监督。并逐步健全完善了“两项制度”来保证奖励扶助工作的规范运行,提高了工作实施效益。一是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对奖励扶助工作中敷衍了事的,不认真负责、弄虚作假的,对当事人按有关政策法规严肃处理。对在奖励扶助试点工作中以权谋私、索拿卡要、克扣贪污奖励扶助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二是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区乡两级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举报人员实行保密奖励,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
(本报记者 张彩凤 特约记者 李念刚 通讯员 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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