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全力构建“无违河湖”

聊城日报 2019-04-11 14:33 大字

本报讯 茌平县以构建“无违河湖”为目标,深化清违整治,着力解决河湖管理范围内的“五乱”违法行为问题,实现“乱占”问题全部清退,“乱采”行为彻底杜绝,“乱堆”现象整治清零,“乱建”项目整改到位,“乱排”情况完全遏制,力促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提升。

该县强化各级河长主体责任,明确总河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级、分段河长为直接责任人,做好河湖清违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省、市、县、乡、村各级河、湖、渠、水库、湿地、坑塘(以下简称河湖)均纳入本次清违整治范围。各乡镇(街道)全面核查河湖管理范围内存在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河湖全覆盖、问题无遗漏。

为切实保障整改实效,茌平县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山东省河湖违法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制定专门行动方案,对排查问题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坚持标本兼治、着眼长远,推动清违整治与河湖管护机制、河(湖)长巡河制度、河道警长制等长效机制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加强创新管理,不断巩固提升河湖清违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记者 叶晨雯通讯员 王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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