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公安局通报一起网上招嫖卖淫案

西昌都市报 2018-09-28 10:32 大字

本报讯近日,在凉山公安网络安全宣传周新闻通气会上,西昌市公安局通报了一起网上招嫖卖淫案。

据悉,2018年3月,西昌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工作中发现,“酒吧夜生活交流群”、“爱河酒吧姐妹群”等微信群中有大量人员发布寻找陪酒、包夜等相关信息,且群内成员众多,达1000人以上。网安大队通过初步侦查,该群成员谢某(女)利用微信群发布招嫖卖淫信息,通过线上商谈、线下交易的方式从事招嫖卖淫活动。西昌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李舜闻讯后指示网安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全面梳理、排查,严惩网上招嫖卖淫犯罪分子。

经专案组侦查,微信群“爱河酒吧姐妹群”、微信群“夜场上班群”,均有人从事招嫖卖淫活动。此案也得到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关注,被四川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1个多月来,专案组民警不分白天与黑夜对同类微信群及群内人员进行一一摸排。在州、市公安局网安部门的联合侦查下,专案组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女)等人在微信群内发布寻找包夜小妹的信息,吴某某(男)在微信群中发现信息后,与谢某通过微信联系,谈妥价钱后由谢某联系并通知失足少女与嫖客联系卖淫,成交后,张某、吴某某、谢某等人从中抽取一定费用。

2018年4月9日凌晨3时许,专案组在西昌市胜利南路某宾馆215房间将卖淫嫖娼违法行为人赵某(男)、吴某(女)抓获;在西昌市某宾馆4312房间将卖淫嫖娼违法行为人陈某(男)、罗某(女)抓获。同时,将介绍卖淫犯罪嫌疑人谢某、吴某某(谢某上线)、张某等抓获。

经审讯,自2018年初起,犯罪嫌疑人谢某组织吴某、罗某、沈某、陈某等通过微信在网上招嫖、谈成嫖资后打车送卖淫人员吴某、罗某、沈某、陈某等到嫖客指定宾馆房间卖淫并从中抽头渔利的方式,进行介绍卖淫的犯罪活动,每次以100元至500元不等的比例进行抽头。犯罪嫌疑人谢某、吴某某、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人,其中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8名违法人员被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本报记者杨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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