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控食盐生产质量安全
本报讯(记者 祝贺)日前,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承接乐山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来,该局认真履行食盐质量监管职能职责,加强对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多举措确保全市食盐生产质量安全。
在此过程中,为深化食盐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的认识,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邀请国家注册审查员、食品专家对四川顺城盐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乐山联峰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培训,主要涉及《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企业通用卫生规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
同时,对乐山市食盐生产质量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加强生产设备、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及环境、不合格品控制、产品检验、人员培训等10个方面的防控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检查食盐生产企业4家,发现问题项24个,责令整改4家,监督抽检不合格2批次,立案1起,罚没款5万元。
在促进食盐产业提质增效方面,引导食盐行业自律。指导四川乐山联峰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井研分公司生产线技改,引导全市4家食盐生产企业投入6000余万元实施软硬件改造、工艺流程优化和产品提质提效,推动4家食盐生产企业全面建立实施HACCP、ISO22000等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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